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需提交公租房《申请表》,该表格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高级人才: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认定证书.中初级人才:毕业证、证及有效鉴定、认定文件.社会保障或者医疗保险卡。
2、申请人携带的证件,如: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社会保障卡、银行代扣(退)公租房诚信保证金委托书、申报系统填报的诚信金账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借记卡须同时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对账单或账户证明书。
申请公租房申请怎么写
在申请公租房时,需递交公租房申请书,且要按照公租房申请书格式来进行填写。专家指出公租房申请书格式中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申请承诺等,公租房申请书按照以下范文填写
尊敬的XXX区领导:
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90年至2000年在XXX厂做工,2000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15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03年8月和2004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X年X年X日
公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请公租房需资料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最多18字)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需要材料有:住房保障申请表,户口簿和身份证,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以苏仙区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为例: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婚姻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或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证明:由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租住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借用住房的,提供由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户主与借用人的借用关系证明。
(六)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
(七)与用人单位签订的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八)申请人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资料复印件。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非农业户籍。
2、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未满5年。
3、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金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5、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以上内容参考:苏仙区人民政府-申请公租房提供资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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