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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公租房应腾退的情况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07-23 00:12:34 来源:网友投稿

承租人如果在承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

1、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未整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将房屋转借、转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拒绝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经催告仍未缴纳等。

2、符合续租条件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

3、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属于这种情况,并且确需继续租赁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限1年,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搬迁期满应当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迁期只有1次。

公租房可以买吗

1、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关于优先购买权这个问题,因为每个地方的规定都是有差异的,所以具体的可以咨询公租房管理部门。其实公租房的来源也是符合国家法律的,更是办下了不动产权证,只不过不动产权证上写的不是购房者的名字,而是政府或其他社会主体机构或个人的名字。

2、公租房租满5年可以申请购买

在前5年,购房者买来的公租房只能算是“租”的,并不算是真正的买卖交易。一般来说公租房是由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只有在满足租住满5年的条件之后,购房者才能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时可以申请购买。

不过在购房者承租公租房的时候,也是可以办理房地产登记的,但要谨记的一点就是,公租房在购房者办理房地产登记那天计算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五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政府应当优先回购,政府放弃回购的,届时执行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

3、需要符合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买卖公租房的过程中,买卖双方还需要符合国家有关保障性住房的规定。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也有很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都是不同的,总而言之还是得按照买房所在地的规定来走。

4、需要符合财政部门规定

既然公租房是属于国家的福利房,那么在买卖的过程中,也是需要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都会有最低出租期限规定的,也就是说,在规定的最低的出租期限届满后,就可以继续出租了,同时也可以按照核定的价格进行出售。

一般来说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国家或者是相关的机构有将公租房出售的意向,那么也应该在出租期限届满前的1年告知相关的承租人,承租人也是享有优先的购买权。

公租房清退的政策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一)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二)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三)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四)退出规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腾退住房,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

2、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3、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七种情况将被清退保障房,包括:

1、通过不正当手段虚报瞒报申请资料、骗租骗保的

2、转借、转租所承租“两房”或以“两房”谋利的

3、改变“两房”用途的

4、破坏或擅自装修“两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5、在“两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所承租“两房”的

7、累计六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参考资料来源:汝州市人民政府- 公租房清退公告

公租房腾退

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补偿因地而异。以北京为例自愿退出的直接管理公共住房承租人在收到货币补偿后,可以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同产权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优先分配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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