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公租房要交押金吗
公租房是否要交押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是根据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1、公租房的月租金一般是按建筑面积乘以单价确定,各地的标准不同。
2、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
3、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4、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5、各地公租房租金远低于市场价,但政策各不相同。
公租房的租住流程
1、提出申请
想要租赁公租房,首先要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公租房的申请,在提出申请之前要确认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没有达到,如果是符合的那就开始填写公租房申请表格,填写完之后就是准备提交相关材料,这些资料要提前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证件有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劳动、工作合同以及住房状况等,具体可以在申请之前电话咨询公租房管理中心,同时大家要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
提交相关资料之后,就是相关部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有通过和不通过的,不通过就要了解原因重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会有运营机构出具登记证明并进行复审,这段时间大家可以耐心等待,审核时区(县)住房保障机构会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不符规定的会被打回重新申请。
3、轮候供应
被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就是轮候供应了,换句话说就是等到公租房的摇号,这段期间,申请人的状态应该是属于公式,这些都是属于符合条件的,这部分申请人会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实行轮候供应制度,可以关注一下公租房摇号的时间,在摇号结束之后,各位可以去查看一下自己摇号的结果,如果通过的会在规定的时候将通知到寄给大家。
公租房需要交押金吗
绝大多数城市要求承租公租房要交纳租房押金,至于押金多少的问题,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中“租赁合同管理”第3条规定: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公租房保证金要交多少
公租房一般要交1000元的保证金,这是一般情况下,有时候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有些地方公租房的保证金的金额是公租房的三个月的租金,具体的公租房的保证金的金额要根据当地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规定,有时候公租房的位置、环境不同的,保证金就可能会不同。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公租房押金一般多少
对于公租房押金多少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都是根据每个地区自身情况,自己制定的。绝大多数城市要求,承租公租房要缴纳租房押金,押金为1000元。
1、河南郑州的公租房押金是1000元;
2、武汉某公租房项目,入住费用如下:履约保证金(3个月房租)、房屋租金(1个月月租)、物业费每月1.2元/平方米。取消了此前必须缴纳的押金1000元和按季度缴纳的房屋租金;
3、重庆市公租房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一、公租房的特征有一下几点:
1、保障性。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2、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3、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4、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5、供应群体广泛性。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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