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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住期间买房后还能续租公租房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16:16 来源:网友投稿

要看承租人买的房子的面积大小。公租房申请条件之一是“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也就是说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是可以购房的,在购房后住房面积仍然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以续租公租房。

举例理解:小李属京籍已婚家庭,有一个未成年孩子,由于新就业工资收入较低且没有房屋居住,夫妻二人申请了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在申请居住之后,家庭年收入没有变化,购入了一套房屋,小李还能申请续租公租房吗?

1、若小林购买的房屋在45平米(含)以下,则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米(含)以内,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

2、若小林购买的房屋在45平米以上,则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5平米,不符合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条件。

根据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在轮候或承租期间,家庭成员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后,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取消其保障房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会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等状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行为的申请人,要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供相关部门查询,五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保障房。因此申请人不要谎报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哦,一经发现不仅要腾退公租房还要承担相关后果。

公租房应退租的情况

1、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

2、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

4、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5、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损毁、破坏公租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7、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在入住过程中,若仍然符合条件且提前自愿退租,可以退回剩余的未产生的租金;若因查出不符合条件被清退的不再退还剩余租金,并将纳入信用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在租住公租房期间买了房,公租房还能继续住吗?

只要房产购买下来,公租房就不能续租了。

如果在承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

1、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未整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将房屋转借、转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拒绝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

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经催告仍未缴纳等。

2、符合续租条件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

3、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属于这种情况,并且确需继续租赁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限1年,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搬迁期满应当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迁期只有1次。

扩展资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凤凰网-住公租房违规将退房受罚

参考资料凤凰网-新京报:违规使用公租房家庭 将取消住保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婚前男方申请的公租房婚后女方有房还能继续租住吗

不可以的。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扩展资料: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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