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个人如何申请廉租房
1、民政部门审核:民政局接到住房保障部门的移送的材料,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属于低保或者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员,经过调查发现不具备条件的就退回,达到条件的就将情况反馈给住房保障部门。
2、公司和登记:通过以上审核的,住房保障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再次接受社会的监督。没有发现问题的,就办理登记和租赁手续。在一些房源比较紧张的地方,还要经过摇号、配租等程序。
3、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你具备上面的条件,就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低保证明等。然后到街道另一个申请廉租房的核定表,把你自己的情况写好,另外还要写一个申请书,就是你家庭收入较低、住房困难,需要申请廉租房。
4、街道或者社区审核、公示:社区人员对你提交的申请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发现没有问题会实地的走访和调查,包括询问你的邻居等等。初查后没有发现问题,便会将你申请廉租房的情况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没有问题的,他们就会上报房管局。
5、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再审:社区上报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之后,他们会安排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如果发现有问题,可以回退;没有问题的就移送民政局核查。住房保障部门审查主要是对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在当地又无其他住房。一般都有时间限制,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
廉租房怎么申请?
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北京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三、配租管理:
1、租房补贴
已确定为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落实租赁房屋,并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房补贴协议》,报住保办备案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向房屋出租人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房屋出租人持通知单和身份证件到住房办指定的地点按月领取北京廉租房补贴资金。
2、实物配租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确定配租家庭数量,根据配租住房面积(户型)将申请家庭分成不同组别,并根据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排队,确定参加摇号的家庭范围。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选中家庭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结果通知单》。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选房家庭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扩展资料
廉租房定义: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廉租房简介:
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据CCTV报道,曾经有一家人在北京租住过每月67元、面积为35平米的廉租房。
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
与中国的另一项住房保障措施经济适用房相比,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
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参考资料华律网-2018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百度百科-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的流程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家庭全名制诚信申请,三审核、两公榜、按序轮候制度。其程序为:(一)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证明、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或合同证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提供的查档证明(凭低保或低收入证明免费查询)等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评议申请表》,居委会(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居委会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协助调查)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查档取证(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以及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议,居委会将调查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报居住地街道办事处;
(二)街道办事处在15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对评议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分别在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三)街道办事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对申请人的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市政府网站、建设局网站及《韶关日报》(免收公告费)公示15个工作日。(四)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由市建设局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建设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诉。(五)市建设局根据申请人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布。(六)对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承租廉租住房的费用:除租金外(低保基准租金为1元/_,低收入基准租金为1.8元/_),如属小区管理的还需交纳物管费(住户减半缴交,政府补贴一半)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一、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 赡养 、 扶养 或 抚养 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 廉租房 申请程序(一)前期: 提出廉租房的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申请廉租房的后期程序: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 拆迁补偿 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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