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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到期合同要收回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21:11 来源:网友投稿

不要。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中介作为租赁方有权收回房屋,但租赁合同应由各方留存,中介是无权收回的。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四条:房屋的租赁期限由租赁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赔偿是怎样的?

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一旦违约,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租房房东违约怎么办?

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时候房东还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我租房的时候只签了一份合同,在房东那,我到期走的时候需要把合同拿回来吗,以后房东会不会说我没给钱

到期走的时候是需要把合同拿回来或者复印一份的。一般走之后付了租金的房东不会说没付。若真的出现事后房东再要租金的情况,保存好付款记录和合同,是可以对抗房东说自己没付钱的无赖行为。

法律分析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而只有甲方持有不给乙方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合同。不给乙方合同,如果乙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甲方可以拿合同找乙方履行并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没有向甲方索赔的依据,乙方可以拒签。如果合同不方便当面拿取,用传真的方式也是可以的。传真收到的合同如果有双方的签字确认,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传真收到的合同不是合同原本,但是传真也属于有效的书面形式合同,传真送达对方签收的时候合同就开始生效了。但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以进行协商,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则应当向未违约方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后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赔偿损失。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况赔偿损失,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同时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签订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同对方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做到彼此满意,形成双赢。签订销售合同的原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2)遵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3)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租房子的合同要还给房东吗?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持一份,所以承租人不需要将租赁合同交还房东。

法律分析

租房付多少押金才合法:按道理说,保证金不等于押金,是两个不同的收费项目,在法律上租房合同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一个保证金的条款。但实际中租房付了押金之后还可以要求保证金那是可以的,因为这属于双方自由协商的内容。也就说在确定租房的时候,虽然在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保证金,但租赁合同的自主性较强,因此在不违背法律的规定下还是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其他项目的保证金。

说到底押金是为了在租房期间租赁物遭受损失而设定的担保金,而保证金则是为了保证合同得以履行而设的担保金,两者并不影响。若租客正常履行租房合同,那租客可要回保证金,且在租赁关系正常解除后,亦可要回押金。若租客不履行租赁合同,那么只可以要求退回押金,而保证金可不予以退还。实际中既然保证金不等于押金,那么是否保证金等于违约金。其实这种把保证金视为违约金是错误的。保证金是仅对缴纳单方有约制,做为保障另一方,比如甲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乙居住。就要收取保证金,一般是一个月的租金。防止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不利于房主的定额资金。因此这个不能做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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