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是否可以拒绝房东带人来看房
租客可以拒绝房东带人看房,租房期间,房屋在租客的占有和使用中,房东只享有所有权,他的权利限制在租房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双之间没有约定允许房东来参观的权利,那房东就无权。所以房东如果想带人看房,可以先征询租客的同意,但是不能直接带人去。
房屋租赁承租方要注意哪些事项
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房东本人、房产证、身份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承租方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租房合同里。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条。
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承租方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4、收据押金条的保管:承租方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5、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寻找合适房屋: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租房没到期,不想住了,租期到达之前,我可以拒绝房东和中介带人看房么?
可以。租客并没有义务随时配合看房,且仅限于配合看房,不可能要求随叫随到。
双方的租房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平等、自愿、合法原则下签订的。按照《合同法》规定,该租房合同是有效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
作为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是否继续续租,是合法的,也是符合双方的合同约定的。但其不得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不得无故干扰承租人正常经营,如带领他人来看房等行为干扰了承租人的正常经营,那么作为承租人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他人进入房屋。
如果承租人提前收回房屋,那么是违法双方合同约定的,因为其违反了“合同意思自治原则”,是对承租人权益的侵犯。在此情况下作为承租人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作为承租人来说享有优先承租权。所谓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原租赁期间届满后,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承租房屋的权利。如果出租人没有经过承租人的允许,擅自转租,是应该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因为其侵犯了承租人的权益。
同时房屋在出租状态时,房屋使用权归租客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房屋一旦出租,出租人也就将占有权和使用权交给了承租人。因此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
在房屋租期内,根据《公民隐私法》规定,未经承租人许可,包括房东在内的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进入,否则就侵犯了住户的使用权和隐私权。另外租客并没有义务随时配合看房,且仅限于配合看房,不可能要求随叫随到。
参考资料来源:湛江新闻网-房屋出租后,房东能否随意带人看房
租房期间,房东想卖房,租客是否可以拒绝房东带人来看房?拒绝是否合法?
答:您好,关于您这个问题需要看双方合同中有没约定此项要求。如果约定了此项要求,租客是可以拒绝房东带人看房的;如果没有约定,法律也没有相关规定,一般以交易习惯来判断。
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房东可以与租客进行协商,得到双方都较为满意的结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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