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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租房2020申请条件

发表时间:2024-07-23 00:28:37 来源:网友投稿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2、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3、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累计2年以上(含2年)、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4、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5、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申请流程有哪些

1、提出申请: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2、申领表格。

3、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4、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和材料。

5、初审: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6、复审: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7、终审: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审符合条件的,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并终审合格的,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一、2022长春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2022长春公租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公租房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重庆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

(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3)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提供退休证;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材料;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

5、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现在许多城市都有公租房,不少人都想申请居住,但申请公租房是需要满足其规定条件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下吧!

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具有长春市城镇户口,且在本市没有住房

2、家庭人均收入复合规定标准

3、如申请人是外来务工人员,需在本地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本地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能力支付租金。

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公租房申请材料包括:公租房申请书、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结婚证明、住房证明以及其他申请公租房材料。

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前往户籍所在地住建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和提交相关资料。

2、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上交市公租房管理局进行复审,如果不合格的将会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市公租房管理局收到资料后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合格的将会进行公司,不合格的也会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并说明理由。

4、复审合格后,可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看到信息,如对公司有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如异议成立,则索面告知申请人。

5、公示之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可进入公租房申请人轮候库,相关信息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如果在轮候期间,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以及家庭人数等情况有变动,需主动与原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关于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的长春人,不知道长春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看着别人都在陆续的申请居住这种房子,自己想住也不知道可不可以,就想着问一下别人,但是并没有人会告诉他这些问题,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新就业中专以上学历无房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没有住房。

怎么申请长春公租房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内容介绍后,您会对怎么申请长春公租房?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是有需求的话,可以参考内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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