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两证一书是什么
小产权房的两证一书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证一书能证明这个宅基地是有曾经有正式合法的用地及报建手续,证明是规划内的居住用地。从这点上来说至少这个房子不会是因为非法用地而被强拆,亦不会产生占地纠纷。
”二证一书“仅仅是一个农民房用地审批及报建资料,只能证明用地及建筑的合法性。但由于当时的历史背景很多房子都存在超标多建,所以很房子并没有报验换证。
另外这个”二证一书“也是”两规“里关于违建处理的重要手续资料。无论是旧改的合法用地认定及违建处理里,都可以起到产权证明资料之一。
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格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经土地整体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国土房产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取得的保障。
4、看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以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
两证一书是什么意思?
“一书两证”是对中国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基本制度的通称,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发放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依法审批的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规范,对各项建设用地和各类建设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协调,使其纳入城市规划的轨道。
扩展资料:
一书两证”是《城乡规划法》确定的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核心,是实施城乡强化依据规划进行各项建设的关键,是履行城市规划公共管理职能的法定手段。
“一书两证”核发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性,直接关系到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落实,关系到城市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发展,对于体现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严格开展“一书两证”,严肃查处种类违法违规建设,尤其是严查中央明令严格控制的建设项目,是坚持法治深入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重要内容,对于强化城乡规划综合调控作用,保障城乡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合法的小产权房要具备的证件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要有两证一书,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证一书能证明这个宅基地是有曾经有正式合法的用地及报建手续,是规划内的居住用地。从这点上来说至少这个房子不会是因为非法用地而被强拆,不会产生占地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申报收件回执可以申请为合法建筑吗
不可以。
小产权房所指的“两证一书”指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宝安县居民(私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两证一书】是宝安县(1981年10~1992年12月)撤县建区前,1990年~1993年原深圳特区外村民私人建房的年报建材料。
九零年以前用地申报手续暂时未能查到更多资料。1993年撤销宝安县,设立龙岗区和宝安区,同年7月份颁布的《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之后,用地审批权限由以前镇级审批转为区级以上单位审批。
【两证一书】实际上也只是批复文件而已,没有按期兴建或者完工后超标或者逾期不登记,也同等于违建。最出名案例便是“北站最牛钉子户【(2015)深中法行终字第102号】,逾期未建,同行于没有报建。
目前市场上我们见到的历史遗留回执有两种,分别2002年的《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申报收件回执》和2009年《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一、《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申报收件回执》这是2002年”两规“对违法私房处理的申报收件回执。
”两规“违法私房认定条件为1999年3月5日以前违反法律、法规所建的下列私房:
1、原村民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农村用地红线外其他土地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
2、原村民未经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农村用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
3、原村民超出批准文件规定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所建的私房;
4、原村民违反一户一栋原则所建的私房;
5、非原村民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独或合作兴建的私房。”两规“要求所有所有申报者按“两规”处理(即有条件的确权转正)有此回执则证明当时有申报,但未处理,所以依然还是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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