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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39:25 来源:网友投稿

北京公租房不可以买卖,北京公租房不能出售,只能采取租赁的方式,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所以北京公租房不可以买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关于公租房买卖规定?

1、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

3、关于业主住满5年后,购买的价格计算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

4、所以公共租赁房不满五年规定上是不得上市交易的,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另外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北京公租房有什么优势?

1、户型合理。户型在30-8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下的占总量的85%以上,分为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厨房、厕所等功能齐全,能满足不同类型人群和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2、租售并举。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3、规划合理。公租房小区主要布局在主城区的聚居区中,有相对成熟的产业支撑。交通方便。每个公租房小区均处在轨道交通的站点附近,公交路线充足并适当设置公交转运站场,保证小区居民方便出行。

4、配套完善。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设有幼儿园、小学、文化、社区医院、体育、社区管理、警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活动场地,水、电、气、电视、网络、通讯配套齐备。

5、环境宜居。由一级物业企业提供一级标准的服务。小区容积率控制在3.5-4.0之间,绿化率35%左右,与周围普通商品房楼盘大体相当。通过比选确定有实力、高水平的设计单位,精心设计公租房楼宇立面、小区景观和活动场所,有门禁系统、周界防范报警系统等八大智能化系统,成为标准化的现代居住小区。

北京公租房可以买下来吗

北京 公租房 租住五年可以买,但国家优先回购。 具体情况如下: 一、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连续租住公租房满五年,可以申请购买其所租住的公租房。 二、公租房项目用于出售的套数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总套数的50%,且必须实行整栋出售,以防优售劣租。 三、公租房的初衷就是为了满足人们居住的最基本需求,有一部分人可能一生都难以接受市场 商品房 的价格(如患有重大疾病的、低薪阶层等),公租房的出售就是为了满足这些困难人群的需求。 四、交易选择形式,可买全部产权,也可买部分产权。

1、根据该意见稿的雏形,老百姓既可选择购 买公租房 的全部产权,也可选择购买部分产权。如果购买部分产权,保障对象出资所占份额一般不低于总房价的50%。

2、如果购买的是部分产权,那么首次购买部分产权后的5年内,可按原价继续购买剩余的产权份额;超过5年,房价要重新核定。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北京公租房买卖政策

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交换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交换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2.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的自住房,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出,退还给原房主。 3.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北京公租房 买卖政策大家清楚了,凡职工个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无论是由房管部门或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的,还是自行挤占的,都应视为无房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其住房,将占住的房屋尽快退还给原房主。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和现在住房十分困难的房主的房屋,要尽先安排,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基本退完。 公租房的租赁,公租房的买卖,通过上面对北京市公租房买卖政策的介绍,大家应该对公租房是否可以买卖的话题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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