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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合同内容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07-23 00:41:47 来源:网友投稿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一般还会要填写身份证信息。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5、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时间和租赁结束时间。

6、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7、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8、其他约定。比如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出租房屋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出租合同 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

4、租赁要求、期限;

5、房屋维修责任;

6、其他费用;

7、争议和违约条款。《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 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协议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 的基本内容: 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

4、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5、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 支票 、 汇票 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 6、房屋修缮: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

7、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 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房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相信大家都了解租房的时候除了核实房屋情况以外,还需要签订租房合同。那么租房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租房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首先房东应提供所出租房屋的产权证等材料。另外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个人情况,以及房屋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房屋租金以及支付方式等。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2、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例如:出租房的面积、装修情况、简要列举出租房内装修情况以及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

3、需要注明住房用途,例如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应具备房屋的租赁期限。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租赁期限,租赁合同到期前如需续租或不再租赁,应提前多久沟通等。

5、出租房的修缮责任。应明确房屋修缮是谁的责任,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房东予以维修。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则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或赔偿。

6、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合同中应具备对于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以及违约后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等。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租房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的全文,希望可以给有需要的朋友们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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