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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租赁房屋有哪些纠纷

发表时间:2024-07-23 00:43:33 来源:网友投稿

1、租期及押金纠纷

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

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理。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

4、租赁备案纠纷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租承双方可能为了备案要求各执——词,结果发生纠纷。

签订租赁协议时如何防范风险?

1、首要的一点是对合同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是对出租人资格的审查,主要看其是否具有房屋的处分权。简单的方法就是查验出租人的房屋产权凭证。其目的就是要防止无处分权的人擅自出租房屋。

2、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房屋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这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如未签书面合同,就视为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对出租房屋的用途予以明确约定,以防止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后改变房屋用途,比如小区住宅,规定不能做营业用房,承租人租赁房屋后用作营业,可能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却又不能依据合同追究。

4、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租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这是双方当事人应考虑的重点问题。如有的承租人承受能力有限,如果一次性交纳一年或几个月的房租有困难则可通过合同约定按月交纳,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以后就容易产生矛盾。

5、房屋租赁合同对提前解约的情形及条件应有约定。提前解约会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当注意防范该风险。正确的方法是,在合同中对提前解约的情形及条件进行约定,以便日后解约事项出现时有据可依。

6、房屋租赁合同需向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这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否则将可能承当处罚的法律风险。双方当时人还应记得在租赁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约时间,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在生活生活中十分常见,在租赁房屋时,承租方务必要明白出租方是否有权租赁该房屋,防止日后出现没必要的纠纷出现。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以供大家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1、承租方不履行合同,长时间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方违约造成纠纷等,这种纠纷是现在房屋合同租赁纠纷的重点表现形式。随之出现的就是欠租金的房屋租赁纠纷。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改变房子使用功能而出现的纠纷。

2、不签署书面合同,或合同不标准,关键内容不完善,双方权利义务不确定而出现租赁纠纷。因为租住双方缺少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方便,尤其是农村的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署书面合同,更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

3、为躲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出现的租赁纠纷。有的业主为了不交管理费和租赁税费,便与承租方串通,假以合同、联营、承包甚至借住的名义进行出租房屋,结果有的承租方假戏真做,不仅不交房租,反而要出租方承担相关的经营责任风险,因而造成双方发生租赁纠纷。

二、签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1、租赁期限

签署租赁合同,要留意期限,尤其要在合同内呈现,如没有特别的情况,出租方不可以收回房租,承租方也不可以放弃此房屋。租赁时间到了,承租方能够将房屋退还给房东,若要续租要提早通知房东,如房东愿意续租,那么再重新签署合同。

2、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房租的支付方式两方不妨共同商量,在合同内要标明,在合同期里房东不可以随便增加房租。另外租金支付方式也必须标明清楚,譬如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等。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纠纷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齐家网,齐家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房屋租赁纠纷有哪些类型?

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有: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这类纠纷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和个人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办公,因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个别住宅出租屋也存在这个情况。出现拖欠租金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①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承租人及时付清租金,要么出租人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②在解决拖欠租金问题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一并解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③解除租赁合同。对已失去继续履行合同基础的租赁关系,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而终止。

(2)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由于租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3)损害赔偿纠纷。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承租人擅自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承租人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4)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产的权利。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应按规定时间书面通知承租人。

(5)转租纠纷。这属于出租人没有租赁权而出租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人不予以追认而发生的纠纷。按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应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纠纷常见形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纠纷 的几种常见形式 1.承租人 不履行合同 ,长期拖欠租金。这类纠纷占租赁纠纷70%,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在近年的房屋租赁中为数不少。如八卦岭、上步、车公庙等工业区,原房屋使用功能绝大多数是厂房,但现在实际上绝大部分已改变为商业用途。其中未经审批业主或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后,极易发生租赁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由于租住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的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4.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一些业主为了不交管理费和租赁税赋,便和承租人串通,假以合同、联营、承包甚至借住的名义变相出租房屋,结果有的承租人假戏真做,不但不交房租,反而要出租人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风险,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租赁纠纷。由于当事人规避管理和法律,发生纠纷后,往往因其行为的违法性致使合同无效,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5.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一些经营亏本或获利较少的承租人,为了堤内损失堤外补,即少交或不交租金,联络多个小业主(承租人)以各种借口拒交租金,进而转移其经营风险。而且如果出租人处理方法欠妥或所出租的房屋在产权、质量、用途、等方面存在瑕疵的话,就极易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市场所有承租人拒交租金甚至索赔损失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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