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共有产权住房申购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目前申请人需具有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户籍,45周岁以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有稳定收入。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有稳定收入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我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倍数,即三口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二口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一口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倍。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有严重失信行为或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已购买保障性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市场价格由专营机构委托第三方独立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后,报市政府审定。
专营机构应按照政府确定的市场价格及销售比例将共有产权住房出售给共有产权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实际出资的购买份额持有产权,其余产权份额由专营机构持有。
购房人与专营机构签订购房合同,并通过网签备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范本由专营机构拟定,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制。
共有产权住房采取现房销售方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信息向社会公告并组织摇号,确定入围名单。
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采取网上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摇号结果在申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共有产权房如何转让
共有产权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未满5年的,可按购买时市场价格增持产权份额。签订合同满5年的,应按届时市场价格增持产权份额,届时市场价格由专营机构提出,市政府确定。购房人签订合同满10年仍未购买完全产权的,应按政府持有产权份额所占相应面积缴纳房屋租金,租金标准由专营机构依照届时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并收缴。
共有产权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且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共有产权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另购住房。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应当增购共有产权份额并取得完全产权,或由专营机构回购其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份额如何分配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销售对象、套型面积、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购房人原则上持有不低于60%产权份额,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由市政府委托国有专营机构持有。
大连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一、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2017年度大连市住房保障工作总体安排,和《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3号)有关规定,此次公租房保障受理范围为符合《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3号)规定的公租房保障申报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类、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类、外来务工人员类家庭。
需要符合如下申请条件:
申请保障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为单身的、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孤儿的(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须年满18周岁。我市中低收入水平,按照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为30,238元。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作为申请人的需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
2、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以下类同)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与、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4、家庭资产符合由民政局认定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资产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以外的住房计入家庭资产。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保障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具有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年收入平均值低于大连市中低收入水平
3、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以外的住房计入家庭资产。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与、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1、申请人须持有市内四区居住证累计三年,且申请年度仍持有居住证的
2、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截止申请之日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3、申请保障家庭需提供婚姻证明,按取得居住证的申请家庭成员计算上一年度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工作的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中低收入水平
4、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且未曾拥有住房(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申请人需要申报的材料有哪些?
1、申请家庭成员承诺声明书、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3、申请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和婚姻证明(单身人员提供个人具结保证的单身声明)。
4、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资产证明(详见《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5、申请保障家庭拥有房屋情况证明(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赠与或者拆迁等房屋)。
6、审核部门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受理审核程序是什么?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外来务工申请人持居住证到单位所在地社区)领取和按要求填报《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按时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因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代办的,代办人须持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公证书方可办理)。受理审核程序具体如下:
1、户籍所在地社区受理登记、扫描材料。
2、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
3、委托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进行收入、财产情况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纸质和电子数据)。
4、市国土房屋局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分局复审。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公示。
“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通过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可知,大连公租房主要是针对大连最低收入、中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推出的。对于申请条件主要是从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面积几个方面来综合考虑的。一般申请公租房的家庭都是家庭收入偏低,生活较为困难的群体,国家之所以推出公租房政策也正是为了缓解这部分人群的居住压力
大连第三批公共产权什么时候开始
<strong>第三批公共产权在2021年11月2日开始。</strong>
按照年度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计划,住建局定于2021年11月2日起开展2021年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工作。本次共有产权住房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绿清南园,共97套房源,房型为两室一厅,建筑面积75.07至78.89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专营机构大连市国有房屋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外销售,销售均价为14342元/平方米。按照购房人持有60%产权、政府持有40%产权比例执行,购房人依规在指定年限内合规增持产权比例。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