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1、经济适用房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上的不需交。
2、经济适用房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
3、经济适用房要交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
4、房屋评估费按照评估后总价的5‰收取。
5、公证费300元。
购买经济适用房要注意哪些方面
1、位置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2、户型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3、合同及补充合同
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某些单位自建房或联建房,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
4、交房
房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这过程的许多问题都搞清楚为好。
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及费用是什么
办理房屋 产权过户 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 房屋过户 ,需要由卖方交纳 个人所得税 。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1、 土地出让金 :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印花税 、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 契税 :
1.5%,由买方缴纳。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经济适用房过户费怎么算
在交易过程中缴纳以下税费:
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买卖手续费:
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扩展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
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缴纳国家补偿金
经济适用房过户不需要缴纳国家补偿金。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的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一次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经济适用房过户公证费最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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