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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4-07-23 00:47:21 来源:网友投稿

1、家庭成员具有武汉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月可支配收入600元或以下)。

4、家庭现住房面积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或以下)。

廉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的,将符合条件的报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房产局审核,并由区房管局批准;

4、批准合格的则签订廉租住房租约,房屋交付后入住;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家庭。

廉租房保障方式是怎样的?

1、租金补贴:对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实施租金补贴。

2、租金核减:对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低保家庭按照公有住房标准租金的50%核减租金。

3、配房租赁:对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实行实物配租。

武汉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申请武汉廉租房的条件

请问您在什么地方不同地方时间可能不同哦!武汉市2016年的廉租房,今年十月就已经开始申请了。根据《武汉市廉租住房管理措施》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目前,武汉市标准是家庭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3)家庭现住房面积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目前,武汉市标准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武汉廉租房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核准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二)无房家庭(含旧城改造、重点工程拆迁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参与过集资、合作建房。“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和“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具体标准,以武汉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上年末指标为准。第五条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应按如下程序申请核准其购房资格:(一)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区房产局(房改办)领取并如实填写《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共一式两联,一份由区房产局留存,一份转交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备案)(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提请各自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并在《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确认。若申请人或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三)申请人持《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区房产局(房改办)提出购房资格核准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附复印件)2、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拆建补偿协议书(附复印件)3、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状况证明。第六条对申请资料完整、有效,且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区房产局(房改办)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在申请人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第七条公示期内有投诉的,由区房产局(房改办)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由区房产局(房改办)向申请人核发《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限为18个月。第八条取得《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的家庭,在有效期内持该资格证明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并凭该资格证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 劳动合同 ,或者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家庭人员上年度的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单身人士月收入低于2千元。 2.在武汉本地没有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8平方米。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具有法定的 抚养 和 赡养 关系,未婚人员需满18周岁, 离婚 不带子女的,或者是丧偶人员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4.申请人需要有武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武汉派出所办理的 居住证 。 对新就业职工要求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是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期限的固定劳动 聘用合同 ,且正常缴纳 社保 或 住房公积金 。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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