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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购买后可以立即出售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47:33 来源:网友投稿

不可以新房在购买后想要出售主要考虑政策的规定。

1、不限售:如果所在城市没有限售政策,那么商品房想要出售的时间将大大缩减,一般只需要不动产证就可以出售。一般新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新房并不是在购买之后就能立即出售的。

2、限售:现在很多大城市都有限售政策,也就是买了商品房后,需要等到限售期限满了才能卖。比如成都的限售政策:如果是买的新房,那么需要等拿到不动产证满三年才能交易,一般期房交房就需要一到两年,办理不动产证又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再加上限售三年,这样从买的时候开始算起码要等5、6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卖。

新房出售流程

1、签合同付款、一旦大家看好自己想要购买的二手房之后,那么就可以与房主那边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了,但是大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清合同中是否有这些信息: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另外大家在正式签合同之前,还需要和房主一起去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查档,主要是要查清楚房屋产权归属以及房龄等情况。

2、交税过户、在双方把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并且对于房屋的交易没有任何异义的时候,双方就可以去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了,这里需要注意大家的是,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时候,大家还要注意去缴纳税费才行,二手房交易税费比较复杂,如果是普通商品房,你需要准备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产权登记费等。一旦大家把应该缴纳的税费缴纳了之后,那么买卖双方就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了。

3、领取新产权证、当大家办理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这个时候房管部门那边就会给到大家一张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大家只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借这个单子就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了。

房产出售需要的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2、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新买的房子什么时候可以卖

日常生活中许多业主都会发现这样的问题:自己购买的新房子已经按揭一年多了,但是产权证却迟迟没有拿到手,久而久之脑海中就会浮现转卖房子的念头了。那么新买的房子什么时候可以卖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1.首先值得肯定的是大多数想要转卖房子的类型都属于二手房。但是二手房的交易主要是以房产证为准,所以不管怎样,你的房子必须要先有了房产证之后才能够交易。如果你手上没有拿到房子产权证,就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假如你想要和卖方办理合同更名的话,就是要和开发商协商才行。

2.当你的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如果你有能力还款就可以先把贷款还清,然后注销抵押,接着再交易过户。如果你目前没有能力把剩下的贷款还清,但是买方有能力的,就可以和买方协商,让买方先把贷款还清,最后再交易过户。

3.不过采用这种方法对买方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建议大家最好在有资质讲信用的中介公司办理。而且最好要求卖方做好相关的公证,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降低风险。另外想要办理这种按揭手续,必须要取得银行的同意。不过通常情况下这种手续都是很难成功的,因为目前我国的银行都是不同意办理按揭手续转移的。

编辑总结:新买的房子什么时候可以卖的问题关键就在于你的房产证。如果你手上已经有房产证了,那么你购买了新房之后随时都可以进行卖出交易。但是如果你的新房目前依然在按揭之中而且没有拿到房产证,那么过户的流程和手续就会相当复杂,而且必须等到房产证到手之后才可以进行买卖。

刚买的房子可以卖吗

通常情况下具备房产证的刚买的房子,是可以卖的。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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