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怎么开租赁证
住宅房屋租赁,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核发《居住房屋租赁证》,每件手续费80元。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需要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须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等。
房产租赁发票要怎么开
1、与房东联系,商量办理租房发票事宜。因为税务局办理发票需要带房子和房东的证件。想办发票必须先征得房东的同意;并且开发票肯定需要交一定的税金,所以要事前与房东商量一下税金问题。
2、办理发票需要的证件:出租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上地址最好与房屋产权证上一致。
3、如果发票抬头准备写公司的名字,还要准备好公司的开票资料;如果个人那就不用了。税务局开票抬头一般与租房合同上的一致,所以建议去前打个电话,咨询是否需重签租房合同,以保证抬头一致。
4、以上资料全部准备好了,就可以就近去地税局办理了。办理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
如何鉴别房产租赁发票真伪
1、审查发票的有效性。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发票版式,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如果发现逾期使用旧版发票报销,应查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问题。对发票要看其印制是否清晰,有无错漏,辨明真伪。审查比较同期发票的新旧程度,看是否属于使用早已废弃不用的发票,弄虚作假,拿出来报销。
2、审查发票的笔迹。看发票台照、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的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一致。有无用药剂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涂改痕迹。
房屋租赁证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持租赁双方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监证,签署初审意见;
3、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予以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证明办理的程序如下:
1、查询待出租房屋的产权档案情况。
2、签订租赁合同。
3、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申报登记备案。
4、现场勘查。
5、填发《房屋租赁许可证》。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办理时间一般应在投入装修之前。如果投入了装修而因房产抵押、查封、产权不清而导致不能出租,该损失只能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证怎么办理
办理租赁证的程序,具体如下:
1、租赁双方当事人填写租赁合同;
2、双方应提交文件资料;租赁双方当事人必交要件有;《出租屋登记申请表》;《某市房地产租赁合同》;《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3、租赁双方当事人交验的文件、资料;
4、审查登记;
5、立卷归档。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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