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才公寓购买条件
1、申请人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申请人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4、在住房限购期间,购买人才公寓须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关于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等相关规定。
申请人才公寓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劳动(聘用)合同。
3、符合人才目录标准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可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首页下载)。
5、符合高端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获课题、 成果奖等佐证材料)。
成都人才公寓租售方式
1、先租后售
先租后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2、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价格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动产份额比例为75%,其余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
3、先租后售
优惠出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
成都市人才公寓购买条件有哪些呢?保障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成都市人才公寓购买条件有哪些呢
1、申请者合乎《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规范并且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
2、申请者与成都市用人公司签订合同并缴纳保险。
3、借款人在成都市无自己的房子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别的买房最新政策。
4、在住房限购期内,购买人才公寓必须符合本市限购房政策有关自有产权住房户数等相关规定。
申请办理人才公寓需要的材料1、有效身份证别的有效身份证。
2、工作(聘请)合同书。
3、适用优秀人才文件目录规范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代码)资格证书。
4、用人公司开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格”(可以从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主页免费下载)。
5、合乎高级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文凭、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获课题研究、优秀成果等佐证材料)。
保障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1、供货目标不一样。保障性住房的重要对象是城市里低收入家庭或是住房困难户而商住楼购买对象这是所有普通合伙人。
2、二者建设方式不一样。保障性住房立即是由国家制度建设而商住楼则彻底是按照市场运营方法基本建设。
3、土地资源获得不同。保障性住房的产权性质为政府部门划转才可以修建而商品房的土地资源乃是根据挂牌出让的方式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
4、二者享有的现行政策不一样。保障性住房在规划和营销过程中,政府部门可以适当免减一部分花费而商住楼在买卖交易环节中就需要全额的交纳每一个花费。
5、定价方式不一样。保障性住房的房价一般是由政府定价然后售卖而商品房的价钱关键则是由销售市场实际情况来决定。而且一般商品房的价钱远高于保障性住房的价钱,那也是二者本质区别之一。
6、交易要求不一样。商住楼在申请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可质押可转让。而保障性住房虽然可以办《房屋所有权证》还可以质押,但出让时,必须要在补交各项费用后,即可出让。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前提条件有什么?住房困难家庭或是单身居民申请办理购买保障性住房理应合乎以下条件:
1、家中办理的,其所有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口。家庭成员的户口因入学、参军迁移本市的,在入学、参军期内视作具备本市户口单身居民办理的,应具有本市户口
2、家中人均收入或是单身居民年薪在注册审理日以前连续三年都不超出本市所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收入线规范
3、个人财产总金额或是单身居民财产总金额不得超过本市所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财产的额度
4、家庭成员或是单身居民在本市与国内其它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是自己的房子
5、家庭成员或是单身居民在注册审理日以前三年内未能本市与国内其它地区出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是自己的房子
6、家庭成员或是单身居民未能本市与国内其它地区购买过具备确保特性或者其它优惠政策特性住房,但是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独立构成家中或是做到要求的年纪条件时申请办理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7、市人民政府所规定的学历条件。单身居民申请办理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纪条件及总面积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再行制订。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下面是我带来的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仅供参考。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违规处理
成都市人才安居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三、退出管理
申请人在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回所租住房:
1、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
2、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3、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4、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不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
7、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四、温馨提示
1、请关注房源信息,并根据房源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资格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2、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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