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要把原来的合同给买方吗
一般商品房在出让的时候是用不到原合同的,而且房产证办好以后原来的合同也没有什么效力了。如果对方确实要求,而卖方确实有的话可以交付给对方,卖方拿着本身也没有什么用处,也不会对卖房造成影响。
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后,如果觉得满意的话,就可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在买卖双方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销售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就可以签合同过户。
买方就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并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提出过户申请,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就可以开始正式办理过户手续了,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将相关的资料提交后,需要接受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买卖双方的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过户要注意什么
1、二手房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在二手房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设施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二手房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将设备设施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予以明确写明,二手房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
2、费用结算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和公共维修基金更名手续,同时办理物业费用缴纳的交接,要注意询问物业人员看原房东是否拖欠物业费及取暖费。另外还需注意水电燃气费用的结算,如有欠费,二手房买房人则有权要求原房东补交费用。
3、户口迁移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原房东应将户口全部迁出,如仍有户口,买房人可要求原房东迁出,若其拒绝办理,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买卖二手房原房主要把购房发票给买主吗
买卖二手房原房主可以不把原购房发票给买主。
房买卖只存在原房主与新买主之间的买卖关系,与原房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关系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无须将原购房发票及合同原件交给新买方。
如果是原房主房子购买没多长时间,新买主希望通过购房合同了解到该房产的各种配套设施及其他有关约定,可以在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时,将原房主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复印件作为附加条件。
二手房过户后, 上家的原购房合同、票据等资料是否应该给下家?
首先原房主把原来的购房资料给你了。一般情况下卖方并不需要给买方提供这些资料。房子既然过户了,所有权发生转移,他原来的相关资料已经成为历史档案失效了。现在法律在册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就是你。他的历史资料可能对于你跟他过户以及过户时缴纳相关的营业税等税费有关系,过户一完就失效了。
其次他要跟开发商打官司,还是交房违约金的问题。这件事情要看他们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规定。你的原房主既然已经收房了,还都已经把房卖给你了,怎么还牵扯到这种事情?还有,他是要开始打官司还是官司正打着?如果说已经司法诉讼了,那你应该配合;如果说还没有诉讼,准备要回资料去法院提交诉讼资料的话,这种情况,估计要把你同时列为第二原告。
另外如果你作为第二原告参与诉讼,那得到的补偿款也应该对你有所补偿。因为你是现有产权人。
不过得看你的原房主要诉讼的事情有没有过追溯期,如果要诉讼的事情已经失效了,那就没什么官司可打的。
但,从你问的问题可不可以给他原房产资料来看,给他也无妨。其实那些资料也应该是他的,而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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