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配租确认书是什么
公租房的配租确认书就是公租房配租的入住通知书。公租房经审核通过的,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电话通知,或者是会通过挂号信方式先后向公租房申请表上所留通讯地址寄送配租、入住通知书。
怎么申请公租房?
1、公租房到各县(市)区申请。各县(市)区责任将得到强化。意见明确规定,各县(市)负责本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将来符合条件的市民,需要到各县(市)区申请公租房。
2、公租房在街道办事处申请。申请人填写《XXX市公租房申请表》并报本单位,申请单位填写《XXX市公租房申请汇总表》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劳动合同、担保书,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还有其他一些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一般单位把申请交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
3、公租房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或是建设规矩局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或是建设规矩局,提出申请,并出具申请公租房的相关资料。
公租房续租怎么申请?
1、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该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的手续。
2、如果是单位续租的,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单位集体租赁市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原则上两年一签,到期续租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工作的通知》(沪房管保〔2014〕71号)规定执行。单位集体租赁房源应安排符合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职工(职工家庭)入住。
3、根据公租房期满后续租的相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公租房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公租房里面的配租到底是什么意思?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是指对某些特定群体享有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公共租赁住房表明,已经分配的租赁是指该房屋已经分配给他人。租赁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租赁对象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还公共租赁住房:
(1)转让、转让或者擅自更换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2)改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
(3)破坏或擅自装修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拒绝恢复原状;
(4)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的违法活动;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六)无故空关房屋三个月以上;
(七)搬迁或死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什么意思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租房配租是什么意思
公租房 配租,是指对于某些特定人群,享有优先分配公租房的权利。 见义勇为家庭、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离婚 妇女在申请市公租房时,也能获得优先配租了。 市住建委从昨日开始在官网公示新修订的《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优先对象只享受一次优先配租机会。同时申请对象取得轮候号后,如果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发生变化,须在30日内申报。 公租房轮候册设三个序列意见稿明确,市公共租赁住房设立轮候册,轮候册由以下三个序列构成。第一序列:包括以下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2013年5月1日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已提交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还有因未年审被暂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上述申请对象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并受理的,由系统集中于每月最后一天自动随机产生当月第一序列申请对象的轮候号。第二序列:《 广州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前正在轮候经济适用住房和已提交申请(含准购证延期申请)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并受理的,由系统集中于每月最后一天自动随机产生当月第二序列申请对象的轮候号。第三序列:新申请对象递交申请并受理后,由系统集中于每月最后一天自动随机产生当月新申请对象的轮候号。上述取得轮候号的申请对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轮候号先后顺序进入相应序列。 家庭资产有变一月内申报意见稿明确,配租房型应与申请对象家庭人口相对应,原则上:
1、人家庭分配一房2人家庭分配一房一厅3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厅4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厅或三房一厅5人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具体房型分配原则,以公布分配方案为准。对于楼层分配原则,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残疾的(1-3级或重度)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或带电梯房源。根据意见稿申请对象获得配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 租赁合同 的视为弃租,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自书面确认弃租的次月起重新轮候,与新申请对象一同由系统集中于该月最后一天进入第三序列,自动随机产生轮候号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对象取得轮候号后,由于家庭成员及其户籍、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影响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应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报,经按程序对其轮候资格进行核定并确定保留或注销轮候号。 以上是对公租房配租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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