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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发表时间:2024-07-23 00:49:40 来源:网友投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3、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①1人单身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②2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单居、小或中套型;

③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中或大套型;

④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

⑤3年没摇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公租房怎么申请

1、具有本地乡镇常住户籍家庭的申领程序:申领人向户籍地址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领,经初审、公示,户籍地址地大街办事处进行复审、公示,市住所确保行政主管部分批阅、公示。

2、无本地常住户籍但在本地有安稳工作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申领程序:申领人向工作单位地址地社区提出申领,经初审、公示,单位地址地大街办事处进行复审、公示,市住所确保行政主管部分批阅、公示。

公租房退房规定

1、在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在终止之日腾出住房,并且算清租金、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对于由于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在不符合租住条件且暂时无法退房的,给予三个月的过渡期,在这个期间内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2、对于承租人合同期到了,又不符合租住条件的,且不主动退房的,按照相关条例,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1、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2、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3、租赁性。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4、专业性。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5、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以重庆市为例,满足如下条件,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凡年满18周岁;

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3、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

4、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以成都市为例,要申请公租房,满足如下条件,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3)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4)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5)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4、5为“可选条件” ,必须满足其一)。

扩展资料:

以重庆市为例,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由其服务的用工单位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工商户招用的从业人员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出具,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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