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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是否有有优先配售权

发表时间:2024-07-23 00:50:10 来源:网友投稿

共有产权住房是有优先配售权。共有产权住房会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且房源配售应不少于30%。

买房要当心哪些产权问题

1、无产权证书:并不是所有的房子购买了之后都能办理产权证书的,有的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前没有仔细审核开发商的资质,开发商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就开始出售房屋了,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之后是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房子本身的问题,比如说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也就没有国家颁发的产权证书。

2、产权交易受限:有的房子虽然有房产证,但是产权交易却会受到限制,共有产权房就是其中的一种,还有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也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的单位都不会让员工把房子出售给外人的。另外还有一些房子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或者是属于安居用房等,这些房子也面临着交易受限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

3、长期未办房产证:有的购房者购买了房子已经很多年了,但却一直拿不到房产证,这也是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一种产权纠纷,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而购房者手里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购房者要搞清楚,办理不了房产证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到底是因为购房者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也方便双方协商处理。

4、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这是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常见的,很多二手房在还没有出售的时候都会被房主租出去赚一些租金。根据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购房者想要购买这套房子必须先跟承租人确认一下,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共同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共同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分析】

优先购买权即先买权,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有: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无效。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能优先购买房产。另外房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有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是购买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二手房交易同样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合同才有效,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广州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申购条件:

(一)普通配售条件

申购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己婚人士申购的,不受年龄限制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士申购的,应当年满30周岁。

2.广州市户籍申购人应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满10年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境外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属于广州市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目录、属于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目录、持有有效的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人员的,可以不受户籍或户籍年限限制。

3. 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4.申购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广州市的住宅、商铺、写字楼。

(二)优先配售条件

申购人符合普通配售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1.夫妻双方均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且共同申购的

2.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或境外院校博士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公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三)不得申购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

1.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签订广州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宅基地,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广州市住房

2.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控制的企业,在提交申购前5年内在广州市有住宅、商铺、写字楼不动产交易记录

3.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点未满3年

4.申购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集资房、安居房、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

5.申购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申购人及其配偶应对不存在以上任何情形作出承诺。

共有产权房的政策

共有产权房是目前房市上一个很热点的话题,之前我自己本人也只是模模糊糊的了解过,今天您提到这个话题,我自己就去研究了一下,在这就算做一个分享。

此前有过的传闻包括,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五年内不可转让出租,政府与购房人按比例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除此之外非北京户籍的“新北京人”的分配比例达到了30%。

共有产权房简单来说就是业主和政府共有某个房子的产权,比例可能是37也可能是是73,当然也可能是其他比例。这样的好处就是让业主能够在预算不够的情况下,以少量的预算拥有一套房子的部分产权,但拥有全部的使用权,包含落户和子女上学的资格。所以共有产权是介于租房跟买房之间的一种过渡产品,在居住功能上和商品房完全相同,在投资属性上由于只拥有一部分产权,所以按照股份划分。

此前共有产权房只是一个议案,但在北京市住建委政务开放日上,政府似乎表示2.3万套自住房和未来的20万套自住房都将转为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共有产权的政策进行规范和管理。所以从力度上来看,确实是挺大的,但相较于北京对于此类房产的需求而言,终究还是有所不足。

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算不上特别苛刻:

1:共有产权房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3: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以及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

4共有产权住房将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北京户籍无房家庭。

但这样的条件确实会隔绝很大一部分资质条件较好的人,而且此前上海的申请标准划在了5千月入的这条线上,北京则不得而知。除此之外此前北京还有大量的轮候家庭,在选择上肯定有优先选择权。目前这个议案还在意见征集期,具体政策出台会是什么样子我们都不得而知。我能给的建议只有,您可以试一试申请共有产权房,但不要把这个当成您购房的唯一出路。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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