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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是共有产权房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52:34 来源:网友投稿

经适房不是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是政府的福利性住房,但是在产权等方面是有区别的,经济适用房与共有产权房产权共有性不同、申请要求不同、房屋形式不同等。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差别?

1、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并且由城市政府组织房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的,以微利价向城镇中的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一类住房。

商品房就只是特指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且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一类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等等。

2、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别。

首先两者获得土地的方式和成本结构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的性质为划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所以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是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

租售政策也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而商品房则是不受限制。他们在对于购买的条件和对象上面也有不同,经济适用房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才可进行购买。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请表,申请人须按实填写,家庭收入等信息需审核,然后将经济适用房申请表交与夫妇工作的单位批准盖印,无单位的由户口地点地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

2、核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总额,工作单位或街道服务处应按文件第七条划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表核定、审批表或考核表上批准盖印,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标准。

3、经济适用房登记备案,前往市房地交易中心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置登记和存案手续,记得带上夫妻两边的批准盖印后的审定表、审批表或考核表,加上夫妻两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4、等候经济适用房名单公示,认购名单会在10个工作日之后公示,初审通过者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

请问经济适用住房是公有住房吗

经济适用住房是公有住房吗,说明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不是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有独立限制性产权,属于保障性住房之一。

相关说明:

1、公有住房、公房(公有住房、公产住宅)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 房地产开发企业 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一、经济适用房离婚分配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 夫妻个人财产 还是 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哪些情况下,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 一方个人财产 ,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 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 离婚怎么分配 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 离婚房产分割 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当然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

二、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在解决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归谁的问题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离婚房产的补偿问题了。在解决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对另一方的补偿问题时,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同样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需要强调的是,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和购房资格没有任何关系,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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