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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租房给别人要注意什么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23 00:52:55 来源:网友投稿

1、自动上门联系的房客,要花一些时间与这种房客交谈,通过交谈和观察他们的行为举止,分析他们属于哪个阶层的人,判断他们的人品。如果满足自己的要求,就签合同,要求其办理暂住证(在当地派出所),保留身其份证复印件及新近照片一张,预交押金若干,定期收缴房租,一般不会有问题。熟人介绍的一般房客。这种一般知根知底,比较放心。

2、拟写合同条款很重要,这需要自己花费一定的心血,一些条款要写清楚,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清晰。然后交由房客填补意见,达成一致。如果合同规范、细致,房客一般都会遵守的,也会重视的。

3、良好的服务意识,做了房东,也算是进入了服务行业,因此要给房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人心换人心除了交易和金钱,更重要的还是甲乙双方的诚信与人品,作为房东,首先要热情关心房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良好的人际关系,会使自己和对方都身心愉快。这也是一种收入啊。

租房的话要考虑哪些方面?

1、租房的位置距离工作的地方

我们大部分的人租房都是为了方便工作,所以租房的位置和工作的地方距离是很重要的,不然距离工作的地方太远要么迟到、要么早起,这样工作起来不是疲倦就是影响工作,所以租房特别要考虑这一点。

2、租房的周边设施是否齐全

租房的周边有没有公交车站,方便上班坐车;有没有超市,方便买菜买日用;有没有诊所,方便拿点日常所需的预防药物;有没有早餐店,方便早上上班吃早餐。

3、租房的价格

随着社会生活水品不断的提高,我们的消费也大幅度增长,自然租房价格是相当不便宜的,但是对于打工族来说如果租房价格太高,一个月的工资是很难应对的,所以租房前应该先考虑价格是否合适,如果无法达到理想价格,可以选择合租,这种方式可以降低房租。

4、租房的地方是否安静

当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肯定恨不得能立马睡个好觉,但是如果环境太嘈杂,这样是会影响日常生活的,所以我们选择租房的地方最好环境要相对安静,这样可以营造出一个静心安神的环境。

5、房子的环境和采光怎么样,厨厕是否漏水

房子里面的家具家电是不是都能用,如果只是摆设的话居住进去是要耗费一部分的家具家电钱的,租房的情况下买家电是非常麻烦且不合理的,光线好不好也至关重要,如果光线暗到白天都需要开灯的话,那得浪费多少电费啊,还有就是厨房厕所有没有漏水现象,有的话居住进去漏起水来是令人想当头疼的。

6、房东老板为人怎么样

出门租房肯定会受一些气,毕竟房子不是自己的,房东老板说什么就是什么,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也只能欣然接受,一个有素质的房东老板是不会去提一些不合乎情理的要求,所以租房也要看老板的为人怎么样。

我是房东 出租房子 要注意什么?

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签署合同时候检验对方的身份证件,并且互相留身份证的复印件,最好加上本地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写明室内物品清单,再细小的东西都要写,并且写明如果损坏,该怎么赔偿。

3、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另外缺少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易确定,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无论租赁期限长短,较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装饰装修的处理约定要明确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如何处理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一直是实践中的争议热点。根据较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要分各种情况分别处理。因此建议租赁合同双方在签约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装饰装修的归属、折价、拆除、修复等事项。

5、有关租金的人民币大写约定,确切的交付方式,对于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等杂项费用的交付方明确约定。

6、提前解约较好要有合同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一般都有明确的租赁期限,但由于各种原因而提前终止或者解除的情况也很多。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作出约定,很容易产生纠纷。如果能在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约的事宜做出明确约定,将便于届时双方友好处理。

7、房东要做好消防工作。《刑法》第139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一份。

扩展资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租赁

房东租房注意事项有什么?

房东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使房屋整洁、美观,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

2、房东与房客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

3、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最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这样既能督促房客按时付款,又能避免欠费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辞而别欠下大量费用。

4、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

5、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而原件与复印件相比更容易辨别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第三,让房东多介绍一下房子和周边情况,从言谈间了解房主是否熟知基本情况。

6、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7、你最好把房间里有的东西和新旧情况写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

8、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

9、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10、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

11、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做出约定.

1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希望能帮到你。

房东出租房屋应该注意什么?

一、出租房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首先房屋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因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所有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出具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事先征得房主的书面同意,否则,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即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将已购公房出租,且未办理产权证,房主可以从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其次由于购房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应将租金中包含的土地收益上缴。但目前按有关规定,暂时仍是按私房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再次房屋有下列问题就不能出租,否则即是违法租房。

(一)凡新建住宅,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和未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的情况下房子不能出租;

(二)不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不能出租;

(三)产权共有的,在共有人意见不一致或产权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出租;

(四)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能出租;

(五)租用房管部门的公有住房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房屋不能出租;

(六)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现住的全部或部分房屋出租;

(七)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人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

(八)未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的违章建筑或是私自建造的无证房不得出租;

(九)有倒塌危险的破旧房屋或临时建筑不准出租;

(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最后出租房屋时对于承租人房东也应该慎重选择,例如有没有稳定的职业,有没有不良的嗜好等等。由于每个人的判定标准不同,且情况较为复杂,具体问题还想房东自己进行判断。

二、什么时候房东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出租之后,承租人便享有了房屋的使用权,是不是就意味着房东对房子的使用没有任何过问的权利呢?当然不是。事实上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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