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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需要申请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53:25 来源:网友投稿

经济适用房需要申请。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2、要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上地址)。

3、要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经过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可领取受理回执单。

4、要等待审核。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乡镇政府)会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将材料报送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5、要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6、选购住房。申请人在了解可供选择的房源各方面情况后,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选择,否则视为放弃。

7、办理准购证。选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到房改办办理准购证。

8、办理购房手续。申请人持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商办理购房手续。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经适房的申请条件与申请程序各地均有不同,一般的申请条件有:

一、户籍,一般要求取得该地非农户籍三年或五年以上;

二、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在该地上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三、住房:家庭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在12至16平方米以下;

四、年龄:须是已婚家庭,单身须在三十或三十五周岁以上;

五、享受房改政策的面积须在15或48平米以下。

等等

申请程序一般有: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格,提交申请表中所载明的相关资料,经过街道、民政、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批,取得申请资格证,等待房源安置,办理申购手续等。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必须要拥有本市的户籍;

2、申请人和一起申请的人之间要存在一定的关系,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可以算进这种关系。已婚的申请人必须要将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不可以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和建造房屋的土地。自建形式的住房包括很多种类,比如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含准成本房。同时房改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商品房、自建房等违规住房也不可以建造;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的城市没有购买过其他政策性的住房,也没有领取过国家颁布的购房补助,在一年内也没有转让过其他形式的住房;

5、申请人的家庭年收入不可以超过户籍所在城市的平均值;

6、申请人的家庭总资产不可以超过政府规定的总数额;

7、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不可以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房屋买卖合同;

2、盖章的申请表;

3、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4、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7、购房人身份证明;

8、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9、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二、常见的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如下:

1、双方明确约定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号转让他方;

2、双方不明确约定买卖房号,仅签订协议约定,房屋购买后有关房屋的所有权利归属于实际出资人一方,名义买房人要无条件协助实际出资人办理相关手续;

3、名义买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后即与实际出资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该套房屋出卖给实际出资人,待政策允许后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七大点,包括具有本地户籍,申请人之间有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无住房和建造房屋的土地,在户籍地没有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领取过购房补助,家庭年收入不超过户籍地平均值,家庭总资产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总数额和不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

《经济适应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城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有:

1、需求家庭无法满足经济适用房并不是能满足所有的收入中低的家庭,但是房源不够的情况下,还有部分高收入者也步入了购房者行列;

2、房屋面积失控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但是现在的自经济适用房开发140平方米的户型很普遍,有的甚至达到了260平方米;

3、房屋质量偏低经济适用房的房源一般分为新建或者是积压商品房转化的,新建经济适用房政府_给予房地产开发商一定的财政补贴,但是补贴是隐性的,部分房地产开发商的积极性并不高,这就影响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质量,有大部分的工程存在质量低下的问题。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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