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租房合同能办居住证吗

租房合同能办居住证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54:19 来源:网友投稿

租房合同是可以办居住证的,由房东携带房产证一起或是携带租赁备案到街道办办理即可,而且除了租房合同还需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办理居住证一般都是不用花钱的,办理完成以后会通知拿证。

居住证有效期为多久

居住证的有效期自办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到后需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审核延期,需携带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其中一项和身份证可办理或延期。如果未能满足也可由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住宿证明,出具证明还需携带劳动合同。

居住证有什么用

拥有当地的居住证即可享受当地普通居民应有的多数福利和政策。以北京市为例,下列为拥有北京居住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2、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3、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7、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8、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10、机动车登记;

1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2、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13、办理生育服务证;

14、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与暂住证区别在哪里

1、受理与签发的机关不同:居住证是由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受理的,而暂住证则是有派出所受理的。

2、证件样式不同:居住证可以反复使用,并且其地址、发证机关等项目能反复擦写,而暂住证不能反复使用。

3、证件有效期不同:居住证的有效期可分为临时和长期两种,暂住证的使用权限是固定的。

拿着租房合同就能办居住证吗

拿着租房合同能办居住证。与房东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证明当事人在本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满足居住证的办理条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租房合同后,就可以办理当地的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有租房合同可以办理居住证明吗

【法律分析】

租房合同是可以办居住证明的。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进行申领,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会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