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首付计算
共有产权房首付=总房款*首付比例。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首套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上浮10%,贷款年限最长25年。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二套首付60%,贷款利率上浮20%,贷款年限最长25年。商贷与公积金都一样,组合贷也是首套首付最低30%,二套最低为60%。
共有产权房有什么优缺点?
1、共有产权房缺点
共有产权房顾名思义产权是共有的,不仅仅是属于自己,所以在对房屋有所决策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是无法做主的。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毕竟还是让人担心的,而且共有产权房的选择范围比较小,因为政府出让用来搭建共有产权房的土地只有那么多,而且还需要摇号选房,如果摇号一直摇不中就只能买别人挑剩下的了。
2、共有产权房优点
凡事都有他的两面性,共有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够完整,但是胜在房价相对一般的商品房而言,要便宜一些,所有对于经济压力比较大的朋友更加友好。虽然购房者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但是可以低于市价,甚至以房子一般的价格买房,不得不说还是很经济实惠的,而且共有产权房只有无房的人才能申请,减小了竞争压力,同时首付比例也会比购买普通住房首付低。
共有产权房能继承吗?
1、政策规定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社会保障性住房大多是可以继承的,只不过会受到一些政策的限制。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业主都是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完整的产权。这类房屋如果政策规定可以继承的话,那么继承人继承的也只有房屋的使用权,产权仍然是和政府共同所有。有的保障性住房是压根不允许继承的,这就需要大家在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时候,了解清楚该类房屋的继承事项。
2、完全不能继承的
在社会保障性住房中,比较明显的一类绝对不能继承的房屋是公租房,该类房屋的初衷就是为了出租,使用者只是拥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而已,无论是使用权还是产权都不能继承。
共有产权房怎么算房价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保障对象的家庭。那么共有产权房怎么算房价呢?需要了解的亲们可以来看看!
共有产权房怎么算房价
共有产权房的房价和其它房屋是一样的算法,都是单价乘以面积,例如:一套单价35000/平的房子,面积为88平,需要支付的总房款是35000x88=308万。购买共有产权房的首付比例是30%,贷款利率为10%,贷款年限时间最长为25年。
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可以先在网上申请购买,在很多的城市都可以在网上直接申请购买。在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前,最好关注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在网上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获取申请编码,在申购期结束的半个月时间内,相关部门会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就能通过,申请人就可以获得申请编,申请人可以在官方网站查询审核的结果。
3、摇号配售,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摇号,摇号时需要按照优先次序进行分组,确定出摇号家庭名单。
4、最后再进行审核,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会对申请家庭的资料进行核对,要是符合条件的话就进行《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签字。再由房管局复核通过后,最后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
小编总结:以上是关于共有产权房怎么算房价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都明白了吧!共有产权房在购买时,相比其它房产来说比较复杂,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申请流程。
共有产权房首付多少
共有产权房就是购房者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共有产权房和购买普通住宅一样,有首付比例限制,地区不同首付比例也不一样,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是不一样的。以北京为例按照规定,北京共有产权住房首付最低20%。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房屋产权可以按照两种比例实现共有;当个人与政府的产权比例为7∶3时,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对仍无力购买的特殊困难家庭,可按5:5的产权比例进行购买,个人承担的价格则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70%,即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 法律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应面向社会公开。《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应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购房合同应明确共有产权份额、房屋使用维护、出租转让限制等内容。共有产权住房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工商局制定。《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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