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双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请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也可以约定双方筹资还清贷款,卖掉住房之后还请筹资然后两人分钱。
申购共有产权房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共有产权房能买卖吗?
1、购买共有产权房还未满5年
共有产权房也是可以买卖的,按国家规定,若购房者所购买的共有产权房还未满5年,要按照规定不允许转让房屋的份额,但若是因为特殊的原因才需要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进行回购。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小编不建议您把好不容易买到手的房子以这种方式出售。
2、购买共有产权房已经满5年
共有产权房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按国家规定,若购房者所购买得共有产权房已经满5年,就可以向原区住建委提交上市申请,不过持机构有优先购买权,有两个选择:
一是若代持机构行使优先权,继续作为共有产权售卖。二是若代持机构放弃购买,那购房者就可以发布转让信息,上市出售了。
共有产权房交易时要注意什么?
一、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三、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处理
首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处理?共有产权房首付如何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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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也是属于夫妻共同有着资产,那样离婚后共有产权房屋可以按50%比例平分,换句话说双方自己能够拥有房屋50%的所有权,要是说中后期在分派房子时,没法确定房子究竟由哪一方拥有,因此彼此能够商议将房子售卖,以后然后把购房款平分。夫妇一共有房产,正常情况下应平等切分,实际解决依据生产制造、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内及资产的源头等状况还可以有所不同。
有产权房首付如何计算呢?共有产权房首付=总购房款*首付占比。申请办理选购共有产权房首套房首付占比30%,贷款利率上浮10%,贷款期限最多25年。申请办理选购共有产权房二套首付60%,贷款利率上浮20%,贷款期限最多25年。商业贷款与个人公积金都一样,组合贷款都是首套房首付最少30%,二套最少为60%。
共有产权房有哪些优点和缺点?1、共有产权房缺陷
共有产权房说白了产权年限是共有的,不单单是属于自己的,因此在对房屋有一定的决策的过程情况下,自己一个人是很难作主的。不完整属于自己物品终究还是让人担忧的,并且共有产权房的挑选范畴非常小,由于政府部门转让用于构建共有产权房新土地仅有这么多,并且必须摇号选房,假如摇号申请一直摇没中就可以买他人挑剩下来的了。
2、共有产权房优势
凡事都有它的多面性,共有产权房尽管产权年限不足详细,可是胜在房子价格相对性一般的商住楼来讲,更便宜一些,全部针对经济发展压力非常大的朋友们更为友善。尽管买房者和政府一同有着房屋产权年限,但是能够小于市场价,甚至用房子一般的价钱购房,不得不承认还很便宜实惠的,并且共有产权房仅有没房的人才能申请办理,减少了生存压力,与此同时首付占比也要比选购普通住宅首付低。
共有产权房能继承吗?1、政策
实际上从严格来说而言,社会发展保障性住房基本上都是能够继承的,只不过是会受到一些现行政策限制。
一般来说社会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居民全是有着该房屋的使用权,没有完备的产权年限。这种房屋假如政策能够继承得话,那样继承人继承的也就只有房屋的使用权,产权年限仍是和政府共同所有。有些保障性住房是根本不可以继承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在选购社会发展保障性住房时,考虑清楚此类房屋的继承事宜。
2、完全无法继承的
在这个社会保障性住房中,较为明显一类千万不能继承的房屋是公共租赁房,此类房屋的初心是为了租赁,使用人仅仅有着租用期内的使用权罢了,不论是所有权或是产权年限也不能继承。
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过户到一方名下
法律分析:
1、如共同的房产需要过户到一个人的名下,需要把贷款先还掉,在银行里没有任何的抵押才可以进行分割,并且要只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相关证明,之后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明,去相关部分办理过户。
2、之后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房产证、契税证等等前往房管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一份名字的房产证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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