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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权房5年后可以自己买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54:27 来源:网友投稿

共产权房5年后可以自己买,一般来说共有产权房就是指政府与购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然后整个房子的使用权政府会暂时让与给自住的购房者。购房者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待房屋满5年后才能上市,另外政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在网上申购。

在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制度。如果大家想要申请共有产权住房需要关注所在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在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获取申请编码。

通常来说在申购期结束2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会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如果是可以通过的话,那么申请人就会获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在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也可对结果申请复核。

3、摇号配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指导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摇号配售,先按照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摇号中选的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若有放弃的家庭,则由之后的家庭依次递补。

4、复核并签订购房合同。

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通过之后,便可签订购房合同。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户籍限制: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收入标准:以3人家庭为例,原政策规定,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600元以下(含1600元)、人均财产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才可以申请,而按照新政策,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100元以下(含2100元)、人均财产在8万元以下(含8万元)的可以申请。

3、住房标准: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其他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4、行为限制: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5、年龄限制: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最近几年政府连续出台了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楼市政策,另外还大力推进了“租售同权”、“共有产权”,意在为更多的低收入者提供了“有所居”的条件。那么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1、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和买房人分别拥有被购买房屋的一定比例的房屋产权,然后政府会把自己手上的房屋产权暂时让给买房人使用。买房人也可以向政府“赎回”自己房屋的产权,等到房屋满五年以后就可以上市进行销售,而且政府拥有优先购买这套房屋的权力。

2、共有产权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上市进行交易。按照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当共有产权房的房产证时间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进行交易。

3、共有产权房进行买卖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购买共有产权房不满5年的

假如购买的是共有产权房不满5年的,按国家规定是不允许转让房屋份额的。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二)购买共有产权房满5年的

(1)假如购买的是满5年的,那么可以向原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上市买卖的申请,而代持机构拥有优先购买权,有以下2个选择:

a、假如代持机构行使优先权的话,那么房屋将会继续作为共有产权来销售。

b、假如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的话,那么买房人就可以发布转让房屋的信息。

(2)在买房人发布共有产权房转让信息的时候,也有以下2个选择:

a、假如买房人是单独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话,那么被转让的对象一定要是其他符合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并且被转让对象所占房屋产权的份额比例是不变的。

b、假如买房人和代持机构共同转让房屋产权的话,那么就必须向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条件的居民家庭转让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在进行买卖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的房屋产权年限,从而避免日后出现纠纷,以上就是关于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各位想要出售共有产权房的朋友可以详细的了解一下,希望以上知识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通成家园共有产权房5年以后可以购买全部产权吗?

可以的。

按规定共有产权5年以后可以选择根据当地房产价格把自己所拥有的产权转让出去,同时也可以根据当地房地产的价格把公有产权的份额购买到自己手中,这样自己就可以拥有房屋的所有产权,然后去办理房产证。

公租房住满5年后可以出资购买吗

可以。

一、公租房住满五年后,需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由原售价+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年后买下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无需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未付款面积仍需按规定缴租。

二、需要注意的是:

1、私人对公租房无产权、继承等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所以公租房父母享有承租权、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参与分割继承。

2、继承承租人的公租房需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使用权人的同意,如原承租人去世,符条件的共住人可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承租。

扩展资料: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第二十三条 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章

使用与退出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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