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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可以出售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54:45 来源:网友投稿

共有产权房可以出售,但需要满足条件才可进行买卖,一般来说按照国家的规定:当共有产权房满5年后,才可上市买卖。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时,比单一产权房过户要复杂,需要每个共有权人都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如果买房人办理贷款,还需所有共有权人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售房文件。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一般来说共有产权房就是指政府与购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然后整个房子的使用权政府会暂时让与给自住的购房者。购房者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待房屋满5年后才能上市,另外政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共有产权房如何进行交易?

1.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首先要仔细查看业主的房产证,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

风险提示:此环节最大风险即是产权瑕疵问题,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须去查档并得到确定答案。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处于抵押状态,也有可能因为有债务纠纷而处于查封状态,而一旦房屋产权有问题,交易即宣布无效。

2.交定金与签合同

看好房子确定房屋产权后,交定金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千万不要忽视这个小小的环节,交定金也是有窍门的。房子动辄上百万,以5%计算定金额度也能达到5万元。所以当交易进行到这个环节时,请多留个心眼。

如果你看中的房子还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业主手中,而应该交由第三方监管。如果买卖双方都有可以信赖的第三方,则可以签一个简单协议,约定赎楼完毕之后给定金卖方,需注明“交给监管第三方则视为卖家收讫,卖家以未收到定金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如果没有可信赖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银行监管。具体做法是:买卖双方到银行去签一份监管协议即可,约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递件手续后,划拨到卖家账户上。

共有产权房如何办理过户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共有产权房可以卖吗

购买房屋时需要了解清楚它的性质是否可以买卖。那共有产权房可以卖吗?PChouse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共有产权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要想上市进行买卖,需要等待产权房满5年之后,这是由国家规定的。并且在过户的时候手续会比一般产权房要复杂,需要整理所有的文件,交予银行工作人员进行面签。

一般来说共有产权房就是指政府与购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然后整个房子的使用权政府会暂时让与给自住的购房者。购房者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待房屋满5年后才能上市,另外政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产权房需先满足条件才可进行买卖,一般来说按照国家的规定:当共有产权房满5年后,才可上市买卖。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最近几年政府连续出台了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楼市政策,另外还大力推进了“租售同权”、“共有产权”,意在为更多的低收入者提供了“有所居”的条件。那么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1、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和买房人分别拥有被购买房屋的一定比例的房屋产权,然后政府会把自己手上的房屋产权暂时让给买房人使用。买房人也可以向政府“赎回”自己房屋的产权,等到房屋满五年以后就可以上市进行销售,而且政府拥有优先购买这套房屋的权力。

2、共有产权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上市进行交易。按照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当共有产权房的房产证时间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进行交易。

3、共有产权房进行买卖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购买共有产权房不满5年的

假如购买的是共有产权房不满5年的,按国家规定是不允许转让房屋份额的。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二)购买共有产权房满5年的

(1)假如购买的是满5年的,那么可以向原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上市买卖的申请,而代持机构拥有优先购买权,有以下2个选择:

a、假如代持机构行使优先权的话,那么房屋将会继续作为共有产权来销售。

b、假如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的话,那么买房人就可以发布转让房屋的信息。

(2)在买房人发布共有产权房转让信息的时候,也有以下2个选择:

a、假如买房人是单独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话,那么被转让的对象一定要是其他符合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并且被转让对象所占房屋产权的份额比例是不变的。

b、假如买房人和代持机构共同转让房屋产权的话,那么就必须向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条件的居民家庭转让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在进行买卖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的房屋产权年限,从而避免日后出现纠纷,以上就是关于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各位想要出售共有产权房的朋友可以详细的了解一下,希望以上知识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共有产权房能不能卖

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将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需自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交易产生增值收益由保障对象和政府按产权比例分配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优先回购,再将部分产权出售给其他保障对象。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合同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依法直接代为登记,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一)依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

(二)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权利人(申请人)申请可以准予暂缓登记:

(一)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

(二)按照规定需要补办手续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准予暂缓登记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属于违章建筑的;

(二)属于临时建筑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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