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型商品住房后期如何转让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产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5%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怎么知道自己是否申购自住房成功
1、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和销售均价等信息。
2、有买房意向的市民,在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中,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既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要到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3、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对购房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在市民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会给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
4、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开发商将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
5、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6、在审核之后,市民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还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委申请复核。
7、完成报名审核流程后,可以进行摇号,参与申购的家庭可以市住建委网站查询自己是否申购成功。
北京限价房五年满后如何转让?
一、五年后过户,是以买卖的形式,没有赠与或继承的概念。《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合同》中,包括提示买受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买受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等都做了特别提示。
二、按照现行规定,限价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证或契税完税满5年的,可以上市作为二手房交易。“满五年”限价房再上市时,须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指导价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差的35%向政府上缴土地收益金,也就是说,这些挂牌限价房35%的增值收益需要向政府缴纳,但规定中并未明确这笔费用的承担者是买方还是卖方。
扩展资料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京建住[2008]226号
第三章 供应对象
第十三条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限价房
自住商品房可以赠与他人吗?自住商品房如何赠与他人
房屋赠与应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拿公证书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要委托办理,那么自住商品房可以赠与他人吗?自住商品房如何赠与他人呢?
房屋赠与 应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拿公证书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去办理 产权过户 手续,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要委托办理,那么自住商品房可以赠与他人吗?自住商品房如何赠与他人呢?
自住商品房可以赠与他人吗?
首先说明一点,赠与人要取得房屋权方可赠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地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 房产赠与 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房产过户 手续,需准备的资料包括:
(1) 房地产权证 ;
(2)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及公证书;
(3)双方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过户申请书;
(5)过户 税费 缴纳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填写房地产 赠与过户 申请审批表前还应当仔细阅读填写说明,过户申请书一般需要填写中有关赠与人、受赠人、被赠房地产、双方现住房情况、赠与原因等情况。
4、过户税及费约为房产总价的6%。赠与厂房要交的过户税费,大税只有 契税 ,按房产总价的3%交。其它小过户税费约二仟元。另外房管局要收经公证处公证过的赠与公证书,费用也是约房产总价的3%。
自住商品房如何赠与他人?
1、首先房赠与人与房屋受赠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常说的“赠与书”。提示: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赠与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千万因为现在网络普及,而利用网络形式,这是没用的。
2、赠与人与房屋的受赠人在确定好房屋赠与,并且已经签订了房屋赠与书的话,接下来便要双方当事人带着房屋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去有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
3、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办理房屋赠与过程中,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而这一步也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皆在场。
4、签订好了赠与合同,缴纳了有关税费,公证手续也办理好了之后,接下来就是办理房屋权的转移登记手续。而办理这个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要房屋赠与人亲自去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公证书、以及有关的税费收据等。
以上就是关于自住商品房是否可以赠与他人以及自住商品房如何赠与他人的介绍了,赠与合同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赠与也就是有效的,以上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北京自住房出售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一、北京自住房买卖政策
1,自住房是自住型商品房,性质是商品房,不是经适房,因此不需要限制其出租、用于居住的行为。
2,如果擅自改变居住用途,如出租商用,或是擅自打隔断等,肯定是不允许的。
3,目前北京自住房的政策规定显示,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二、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
1、北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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