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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什么意思

发表时间:2024-07-23 00:55:39 来源:网友投稿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而商品房主要是指由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以盈利为目的,按市场规律经营的房屋。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房屋特点不同。

经济适用房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开发的房屋主要为适宜居住的普通住宅,将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并要求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功能“适用”,做到“小而舒适”。而商品房的建筑成本较高,除包括普通住宅以外,还有别璧、公寓等,房屋面积也无限制。另外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也比较适中,要比同等位置、地段的商品房的价格低,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2、国家相关政策不同。

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给予了很多政策优惠。比如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给,开发商无需向政府

交纳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而商品房开发商开发商品房所需建设用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需要向政府交纳相当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另外商品房在其他相关政策、税费减免等方面也基本没有优惠政策。

3、销售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人群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国家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实行申报、登记、审批和监督机制,只有持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及《经济适用房准购证》的购房人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并且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而对于商品房的销售对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没有限定,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都可以成为商品房买卖行为的主体,并且对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套数也没有限制。

4、上市交易的限制不同。

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须满一定年限才可以按照要求上市交易,并且需要经房屋所在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未满一定年限,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而商品房上市交易条件则比较宽松,购房者及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只要符合我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可以自由转让。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

经济适用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住房这种房子就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这种楼盘它是有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费用,同时也是按照了合理标准化建设,同时这种房间也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可以说它也是是否一种具有保障性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方法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

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您好!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经济适用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意外的任何活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病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出让收益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定义是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一般在60平方米左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当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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