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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如何退回

发表时间:2024-07-23 00:57:44 来源:网友投稿

退廉租房需要到住建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向市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市租赁中心5个工作日内联系承租人,进行验房,验房10个工作日内未办理退房后续的,租金按逾期计算,直到退房手续办理完毕,结清相关费用,然后退房即可。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廉租房是指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公租房的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它肯定不是个人的,而是属于政府或机构的,也就是我们说的,公家的。

2、收入标准的限定不同

廉租房: 1人户申请廉租住房的准入标准主要是看收入低于既定标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方米以下。

公租房: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在既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申请对象不同

廉租房的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是不受区域限制的。

4、申请条件不一样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如果有户口迁入的,必须居住2年以上。

请问廉租房不住了怎么退廉租房?

廉租房公租房退租须知:

1、放弃后5年内不得再次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2、原承租人携带水电押金发票及银行卡(方便退水电押金费用)

3、原承租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张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廉租房如果中途不想住了能退钱吗

可以退钱但是要按照廉 租房合同 约定方式进行扣款。如果没有扣款约定,物业清查 廉租房 房屋及水电煤气等相关设施后无问题,可以给你办理退租手续。退租手续办完后一段时间内会给你退钱。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四条已领取租赁 住房补贴 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第二十六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 规定处理。

廉租房清退标准

廉租房清退标准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四条,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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