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1、签约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与出卖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2、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的内容、空格部位的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选择的内容以对钩的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叉,以示删除。
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中有没有包含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的细则。购房者因为购买的是期房而不是现房,所以买房时看到的只是图纸。建成后外墙是什么材料是什么颜色,内墙是纸筋灰还是已经刷好涂料等,如果只是凭借开发商的口头一说是难以成为买卖双方约定的受法律保护的内容的。
2、合同中有没有对附属配套设施的有效制约条款。一般来说凡是出售公寓小区或别墅小区的住房,开发商都会许诺若干配套设施,比如说健身俱乐部、网球场地、游泳池等等。但是如果楼盘出售情况不好,这些配套设施很容易就会变得“遥遥无期”。一旦合同中没有包含对于这种情况有效的制约条款,那么购房者就只能吃亏了。
3、合同有没有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具体罚则。在楼房建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见的困难,比如资金、材料、施工等,从而延误交房的日期。如果对此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款,不仅可能打乱购房者的计划,而且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购房者有权利获得经济上的补偿。而获得补偿的依据,自然就是写在购房合同中的那些具体罚则。所以为了维护购房者的权益,这类条款应当是购买期房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如何认定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是否有效应参照以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关于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是否有效问题,有的当事人提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规定是国家七部委的规章,不是行政法规。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该意见属于国务院法规,效力高于国务院部委的规章,且属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应当认为是无效的。
3、从近几年来北京(如大兴及顺义)、黑龙江、河南省等地法院的判例看,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多以私下交易经济适用房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被认定为买卖合同无效。
也有个别案例认定,涉案房产交易时(2003年)没有无论是国务院部门规章,还是北京市地方政府规章,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均无对购买年限及购买人条件的限制性规定。
而且,违反国务院部门规章或地方政府规章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最终认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买卖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有效。
4、经济适用房在满五年后出售,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政府并无明确的细化规定,买卖双方只要达成合议,签订了买卖合同,该合同即为有效。
经济适用房在满五年后出售,但在交易中出于避税目的,将交易价格做低,房屋买卖合同仍有效,但是应纳税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补缴税款,并缴付滞纳金。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应用诚实信用原则。有学者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涉及诚实信用原则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将司法实践中法官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方式分为两种,
一是单独适用。按说理顺序又具体分为,一种是先列举诚信原则,再按照该原则对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另一种是先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分析,再对行为是否符合诚信原则进行评价。二是结合其他法律规范共同适用。
共同适用按照诚信原则与其他法律规范的作用关系又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将诚信原则作为确定当事人是否违反其他法律规范的标准;
第二种是将其他法律规范作为确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反诚信原则的标准。
经济适用房买卖代签合同需要
经济适用房买卖代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时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买卖双方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3、买卖双方应当确认房屋的真实性,确认房屋是否满足经济适用房的标准。
4、买卖双方应当确认房屋的产权,确保房屋的产权真实有效。
5、买卖双方应当确认价款的合理性,确保价款的合理性。
6、买卖双方应当确认交付时间的合理性,确保交付时间的合理性。
7、买卖双方应当确认违约责任的规定,以确保双方的利益。
8、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买卖合同后,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订立过程合法的有效。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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