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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过经济适用房还能再申请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1:00:32 来源:网友投稿

申请过经济适用房不能再申请,每户家庭只能申购一套经适房,同时每户家庭只有一次购买经适房的资格,如果已经申购了经适房,就不能再次购买了。哪怕你后来把房子卖了,成为无房户,也不能再次申请经适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1、借名买房:“借名买房”是即指不符合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以他人有资格的名义来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证上的权人为名义上的购买人,但是实际上出资的却是另外的人。一般借名买房的双方当事人在会购房前私下签订协议,对借名的行为做出约定:

双方明确地约定一方将自己拥有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号让给他方;双方不明确约定房号,只签订协议约定,而房屋购买后房屋的权利将归属于实际出资的一方。这种情况下起纠纷通常是因为房屋的所属不明确,而法院判决倾向将是实际出资人会享有经济适用房的长期居住权。

2、黑白合同:“黑白合同”则是指在对购买时间不足五年且不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将以经济适用房当时的原价进行交易。这种合同表面上是按照原价转让经济适用房,实质上是买卖双方同时约定过高的装饰设备的补偿款,保证卖方能从中赚差价。

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1、在说到产权的时候,咱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房产的两个证,一个是房产证,证明房屋的产权,一个是土地使用证,限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来说只有在取得了这两个证之后,才能算是真正的拥有了房屋的权利。

2、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曾经说过,房产证是没有写明期限的,也就是说,除非房屋倒塌,不然房屋都是归人的,但是土地不一样,土地是国家咱们只有租赁使用权,没有拥有的权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房产其实也是有掀起的。

3、而咱们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此年限以开发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权之日算起,具体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权证。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商业用地长40年,,住在用地长70年,也有50年的。

4、而针对经济适用房来讲,根据即将发布的物权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长不超过30年。

5、期满国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比照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怎样都会有一定的物资保障,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道理是一样的。

如果父母已经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子女结婚后还可以申请吗?

可以,子女成年不在一户口本即可,经济适用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扩展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

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申请过经济适用房还可以再申请吗

已经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经适房候选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房。如果已经购买了经适房,就不能再申请限价房了。具备经适房购买资格的家庭,选择购买限价房之后,原经适房候选资格视同为已经分配了保障性住房,不再保留。经适房和限价房同属于保障性住房,两者只能买其中一个,不可能同时都享受。

经济适用房提交了完善产权申请后突然没钱交了可以后面重新提交申

可以。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办理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完全产权申请。如再次申请需重新提交所需办理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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