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性住房包括哪些
1、经济适用房:政府以划拨土地,对困难家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出售给购买的起的困难家庭。
2、廉租房: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政府用低廉的租金租出。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
3、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4、定向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5、两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
6、安居商品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公房可以过户吗?保障性住房包括哪几类?
公房可以过户吗
公房能够买卖过户。公有住房有偿转让就是指公有住房承租方经房屋产权单位批准后,把自己租赁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按有关规定一次性有偿转让为他人的认知。有偿服务转租房指公有住房承租方把自己租赁的公有住房,按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有偿服务租给别人所使用的个人行为。
公房怎样买卖?1、出售人往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主管部门明确提出发售出售申请办理。房产交易主管部门对明确提出出售办理的房屋进行审查,并给出建议。
2、准许上市,交易双方向房屋所在城市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并属实申报价格。注:房屋卖价由交易双方商议。房地产长交易管理单位需对价格进行核查,对其房屋进行评价及勘测。
3、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做完过户手续的三十日内,向房产部门申办权备案,领到房屋权属证书。
什么叫售后服务公房?1、售后服务公房即居然是租赁的公房根据房改办后,出售给原承租方,这一部分早已出售的公房就叫做售后服务公房。
2、售后服务公房大的特点就是面积小、总价格低,大部分总价格保持在45万余元之内。
3、售后服务公房针对不同的房改办后关键分两种。自1994年起政府把公房(其实就是使用权房)出售给员工(买下来产权年限),之后售出公房能够发售出售,因此这种上市售出公房被称作售后服务公房(分出厂价房和基准价房)阶段价格,分出厂价房和基准价房(北京市等有的地方叫优惠价格房)。
保障性住房包括哪几类1、经济实用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给予土地资源,免交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股票基金,推行税收政策,以政府参考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中低收入住房贫困家庭的一类住房。
2、公租房:是政府或公司具有,用政府核定低房租租用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是非非产权的保障住房。
3、公共租赁房:是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组织,按照现行租费向中低收入者的住房贫困家庭给予可租赁的住房,与此同时政府对承租家中按月付款相对应标准化的住房补贴。
4、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开展城市道路建设和其它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时候,对被拆迁居民开展安装修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镇居民被被拆迁人,也包含土地征收房屋的农民。
5、两限商住楼:即“限户形、限房子价格“的产品住房。为了降低房子价格,处理城镇居民自己住要求,确保中低价、中小型户形普通产品住房土地出让,经大城市老百姓政府准许,在限定户形占比、限制市场价格的前提下,以竞房地产价格、竞房价的方法,招标会明确住宅项目投资建设企业,由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建设,按照合同约定价格面对对符合条件的住户售卖的中低价、中小型户形普通产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来说的”保障住房“。
6、安家商住楼:指执行我国“安家(或怡景)工程项目”而的建设住房(归属于经济实用房的一类)。
北京各类保障房有什么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的上述标准由区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扩展资料:
各类保障房保障对象:
1、廉租房对象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2、经适房对象
2007年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3、公租房对象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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