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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过户后还能反悔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1:03:20 来源:网友投稿

不能。除非合同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等特殊情形。因为正常情况下,房屋既已办理了过户手续,说明合同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已达成合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各方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从法律上讲,合同已履行完毕。如果一方要反悔,则需另行达成协议。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房屋已经过户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情形时,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卖房过户后对方贷不下来款怎么办

1、确定贷款是否批贷,在你过户的时候看见银行的批贷通知单了么,如果没有批贷,你就办理了过户手续,那就比较麻烦,需要买方筹集房款及赔偿违约责任。

2、如果有银行的批贷通知单,但是没有放贷,建议自己咨询一下买方的贷款行,是否真是银行没有额度;因为每个银行每个月都有放款额度限制,如果真是没有额度,你也没法追究别人的责任,只能找银行说理了。

3、你已经在签订合同上约定,5个工作日内拿到房款,如拿不到则中介垫资,费用由买方出,你可以要求买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相信你既然约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约定了每逾期一日赔偿多少违约金了吧,如双方仍推脱,可以到法院起诉中介及买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子过户后还能反悔吗

房子过户后一般不能反悔,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重新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 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同时规定, 不动产登记 ,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房子过户给别人了还能要回来吗

房产过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是契约(合同)行为的一种。过户完成说明契约行为已经生效。所有权的转移已经具备法律效力。这是一种不可反悔的民事行为。除非与对方协商,重新履行契约行为,重新进行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房产过户过程中是否可以反悔

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反悔的,首先要和买方协商,如果对方已经支付房款需要退回,然后可能需要按照协商结果给付对方补偿金,但如果协商不成,那就要按照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支付违约金。通常情况下合同文本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已签字,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总之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想反悔,通常情况下只能与对方协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因特殊情况,可以通过其他理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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