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公示名单在哪查
1、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现场,查询公租房公式名单;
2、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查询当地住房保障中心的官网,然后在官网中查询公租房公式名单;
3、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打电话到住房保障中心的方式,查询公租房公示名单。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公租房公示名单在哪查
1.可以在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查询,找到查询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和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号,了解申请审核进度;
2、如果申请获得批准,一般会有电话通知,或者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将配租和入住通知发送到公租房申请表上留下的通讯地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5、申请家庭成员租住公房凭提供的公房租赁证明;
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无产权证提供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或其他能证明房屋权属和面积的证明;
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房屋租赁合同;
8、有关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的收入和住房证明。
怎么查询公租房名单
查公租房公布名单,搜索当地公租房官网,比如重庆地区。
1、百度搜索,在搜索栏输入“重庆公租房”,找到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官网并点击进入。
2、点击官网以后,向下拉,找到公告公示并选中审核结果公示。
3、查询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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