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去哪里咨询
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要求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携带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价,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需要携带原价。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需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遵义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批表》,社区居委会在三日内签署意见后报申请人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
(二)审查: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人材料后,在五日内对申请人提供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送交其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核: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在15日内会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四)公示:对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示。
(五)复核: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所提异议进行复核,并说明复核情况。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审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予以审批通过确认其资格,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七)轮侯: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对取得资格的申请人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度、申请顺序和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轮候或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购房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通知书》。
申请经济适用房去哪里咨询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二)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四)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五)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来住的话,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与标准。那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PChouse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1、确认自己满足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2、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上地址)。
3、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经过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可领取受理回执单。
4、等待审核。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乡镇政府)会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将材料报送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5、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6、选购住房。申请人在了解可供选择的房源各方面情况后,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选择,否则视为放弃。
7、办理准购证。选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到房改办办理准购证。
8、办理购房手续。申请人持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商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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