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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1:09:16 来源:网友投稿

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房如何取公积金贷款

1、职工在本市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且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①、职工只能在购房合同签订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支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②、支取额为支取日上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百位整数,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①、住房公积金还贷必须正常还贷满一年后方可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并且每一自然年度只能支取一次。

②、提前归还多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期限不得超过当年12月份。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4、职工符合住房消费提取条件的,可同时提取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度应合并计算,不得超过规定额度。

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

对于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买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购买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根据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是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用公积金是可以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请问拆迁安置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交3份复印件)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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