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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装修费怎么补偿

发表时间:2024-07-23 01:09:44 来源:网友投稿

公租房被收回,承租人是没有资格取得装修费补偿的,因为公租房的产权人是政府。另外承租人是不可以私自装修公租房的,如果非要装修,也必须获得相关单位同意才可以。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内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容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租房清退政策有哪些

一、在租赁合约期满后,承租者需退出公租房;如果说想要续租,应当在租赁合约到期前3个月前就提出申请,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重新签订合约并对原租住房屋享有优先权。

二、租赁者通过买卖、赠与以及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并且达到了政府规定的人均住房建筑范围标准的,或者在承租期内超出政府规定的收入范围,需要退出公租房。

三、租赁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需要解除租住合约,收回公租房,并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材料获得公租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租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租公租房可以合租吗?公租房被收回装修怎么算?

租公租房可以合租吗

租公租房不能同租。公共租赁房租用是以家庭或单身人士的形式申请的,在其中,家中申请的,需明确1名合乎申请要求的家庭主要成员为申请人,其另一半以及具有法律规定抚养、抚养关系的共同居住日常生活工作人员为一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自己为申请人。

租公租房的条件

在各个大城市,公共租赁房租用标准可能有差别,但能参考一下前提条件:

1、申请市区公共租赁房,申请人应达到18岁,在市区有稳定作业检查收益由来,具备房租支付能力,合乎现行政策收益管束无住房员工、家中平均住房总建筑面积小于13平方米住房贫困家庭、公办专科学校及职业学校结业后作业检查进城打工及外省来市区作业无住房工作人员。但直系血亲在市区具备房屋购买的能力在外面。

2、月收益包括薪资、工资、奖励金、年尾涨薪、辛勤劳动年底分红、补助、补助、养老保险金、其他辛勤劳动所得的及产业性收益。不包括压根养老保险金、压根医保费、待业保险费用、工伤保险费、生小孩保险费用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个人公积金。

3、住房贫困家庭就是指平均住宅建筑面积小于13平方米当地家中。核算方法为:平均住宅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住房家中户籍人员数。住宅建筑面积按公有住房租用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总面积计算有好几处房屋的,住宅建筑面积合拼计算家庭人员按户籍人员计算。

公租房被收回装修怎么算

公共租赁房被取回装修一般是很难测算赔偿。由于按照相关规定,承租方不得随意室内装修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除非是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权人或其委托运营单位允许。

公共租赁房申请步骤

1、申请和申请材料完备且方式满足条件的,理应予以审理。申请和申请材料不全或是方式不符合条件的,理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更正的相关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所有更正申请和申报资料的,理应予以审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理应在收到或是审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中日内,会与区民政部门、社保、工商局、公安机关、税收等相关部门及其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请材料及其户口、收益、资产和住房情况等进行核查。核查可以采用查册调查取证、左邻右舍浏览、入户调查等形式。申请人及有关部门、和组织本人理应紧密配合,属实给予相关情况。

3、经核查符合要求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得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理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正异议理应予以核查,并发布核查结论。拒不配合核查、经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或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设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诉其申请,并书面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诉申请的决策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核查。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该将核查符合要求的住房确保申请和有关申请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公安机关、计划和土地、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管理、税收等相关部门及相关的金融企业、金融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理应予以帮助。

5、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得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理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正异议理应予以核查,并发布核查结论。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设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诉其申请,并书面说明原因。

6、经公示公告无异议或者是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依照轮侯标准纳入轮侯册开展轮侯。

7、轮侯到位的申请人还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所提供的住房范围之内,自主选中具体住房,并按规定签署租赁合同。

怎么计算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

一) 公租房拆迁 时补偿款的计算 1、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 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有租赁关系终止。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

3、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X20%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二)补偿款的分割 (1)搬迁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由于 被征收房屋 是承租人在使用,因此征收造成的搬迁费应由出租人让渡给承租人。 (2)装修装饰补偿: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的,承租人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 (3) 停产停业损失 :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由承租人作经营使用,那么承租人可以就因征收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请求赔偿。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根据 房屋被征收 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装修费怎么补偿,装修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于装修费的补偿,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 出租人违约 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 承租人违约 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是什么原因房东不与您签订合同呢?有没有提前告知?欢迎及时来电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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