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怎么申请公租房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公租房在哪申请?
1、到各县(市)区申请。各县(市)区责任将得到强化。意见明确规定,各县(市)负责本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将来符合条件的市民,需要到各县(市)区申请公租房。
2、在街道办事处申请。申请人填写《XXX市公租房申请表》并报本单位,申请单位填写《XXX市公租房申请汇总表》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劳动合同、担保书,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还有其他一些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一般单位把申请交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
3、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或是建设规矩局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或是建设规矩局,提出申请,并出具申请公租房的相关资料。
成都市怎样申请公租房
满足条件以后,成都市户籍居民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扩展资料:
需要的申请材料如下:
主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含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的积分结果)、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试行)
成都公租房怎么申请
要申请 公租房 ,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一)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二、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一 (一)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二)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 成都市 居住证 ,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 社会保险 。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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