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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一样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1:11:29 来源:网友投稿

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不一样,申请廉租房要求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的常住人口,而且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并且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过当地房管部门确认没有其他住房的。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具有支付租金的能力,而且符合政府规定的因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

公租房可以买吗?

现在的公租房是不可以购买的,只可以租住,只要当事人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那么就可以一直在公租房里面住下去。公租房的全程是公共租赁房屋,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就业职工出租而专门修建的房子,包括一些大学毕业生,还有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大多数的城市都有公租房,并且现在国家政策也在鼓励修建公租房。

廉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登记:廉租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廉租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

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廉租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廉租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

经区住房保障管理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3、执行:街道组织在廉租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区县复审廉租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进行摇号配租配售;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的区别为: 1、概念上的差异 公租房也叫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房屋。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等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进行出租的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完全是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

2、性质上的区别 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保障住房。

3、表现形式上有差异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然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进行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而且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来进行购买的。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但是不得出租、转让或赠予等市场交易。如果真的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再次使用。

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怎么申请

公租房与廉租房的区别:

1、申请人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城市低收入家庭,而公租房申请人不受地区和户籍限制;

2、收入限制的标准不同:主城区廉租住房申请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月平均收入450元以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个人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3、付的租金不同:廉租住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租金标准根据贷款利息、维修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同等质量房屋租金的60%。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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