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算是合法稳定的住所吗
公租房是可以算合法稳定住所的,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分为自有产权房产和非自有产权房产,非自有产权房产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等,所以公租房是算合法稳定住所的。
公租房是什么意思
公租房全称也就是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是为了那些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怎么租公租房
1、先通过网上搜索、咨询房管局(没有房管局的一般是街道办处理)当地的公租房情况和申请条件,看看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若符合条件,领取公租房申请表询问需要的申请资料。
2、申请条件一般是:有当地户口或没有户口但在当地有工作且缴足一定时间的社保,家庭收入13万以下,在本地有户口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米以下,没有户口的家庭在当地没有住房。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3、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收入证明,若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失业保险金、退休金等证明或由街道办提供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的资料以当地政策为准。
4、将政府要求的资料和填写好的公租房申请表提交给房管局或街道办,等待政府部门的审核,审核程序包括初审和复审,需要一段时间,请耐心等待,期间若有政府人员上门调查,要积极配合。
5、完成所有审核程序备案后,就会开始选房。现在的选房程序各地的差异很大,有的是网上选房认租,有的是按先到先得原则直接选房入住,更多地方还是按原先的政策摇号选房入住。
6、摇号选房入住是政府人员组织公租房申请者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摇号抽签,然后按摇号次序选房入住。如果政府那边没通知时间地点,请自行前往询问以免错过。
公租房可以永久居住吗
公租房是不可以永久居住的,任何城市都不会对居民提供永久性的公租房,公租房只可以按照五年一次进行租赁,每五年到期需要接受公租房管理单位的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可以一直申请实现长期居住,但如果有出现条件不符的就会被要求腾退。
公租房是什么意思1.公租房全称也就是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是为了那些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公租房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政府在拟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两类住房将实现房源分配统一、租金标准统一和退出管理统一。
3.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公共租赁房房源是一种由政府建设、低于市场租金限价出租、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给那些不能租廉租房,却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却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收入不低但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稳定的房的人提供了帮助。
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1、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2、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公租房可以长期居住吗
公租房不能长期居住。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即公租房最长的居住年限为5年。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的保障性住房,承租人居住期限届满以后,如果有续租需要,且符合续租条件的,则可以每五年续签租房合同。第三十条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后,应该自觉履行义务,不能将公租房私自享有或用于交易和买卖。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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