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是由哪一方负责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不由一方全部负责,交易双方都是有各种的税费的,买方主要是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卖方主要是增值税和个税以及一些小项目的税费。除非是合同里有明确规定某一方负担全部税费,正常情况下都是各自解决自己的税费。买方没有交税的可能导致不能收房或办证,卖方没有交税的会有滞纳金。
二手房交易要注意什么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很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手房个税应该由谁承担
二手房交易个税是由房子的出让方来交,也就是卖方交个税,个税是由房子的出让价减去房子的买入价后乘以税率20%得出,相对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费用。不过实际交易中,税费是谁交是可以商量的,由某一方负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也比较常见的。
二手房交易税费承担人:
1、契税。国家规定按照总房款3%-5%收取,是按照具体税率由省级政府部门决定。(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都应该缴纳契税,终由取得产权人缴纳)。
2、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房3元/_,而针对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由卖方承担。二手房6元/_。双方各承担50%。
3、合同印花税。按照总房价的0.05%缴纳,买卖双方均缴纳0.05%。
4、产权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买方承担。
5、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收取,在办理产权时缴纳。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究竟由谁承担?
一、二手房买卖要交什么税?谁承担?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二、因宏观政策调控引起原有税费数额增加或产生新的税费,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调整后税费由谁承担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又无法协商一致的,一方能否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税费调整作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务必要明确约定税费承担条款,对因税费的变化带来的履约障碍有着充分预见。根据合同法“约定优先、法定补充”原则,买卖双方对因宏观政策调控引起的新增税费承担有明确约定的,应从其约定。如果买卖双方所签房屋买卖合同,对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税费变化如何承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根据国家税费法规确定承担的主体。买卖双方均不得以税费调整或双方未作约定以及约定不明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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