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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发表时间:2024-07-23 01:17:34 来源:网友投稿

1、租房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租房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租房的证明,租房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租房的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租房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租房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房屋租房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实践的总结房屋租房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租房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核实房产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状况。

2、租赁合同主体、送达地址要明确。合同双方必须是合法的民事主体,且必须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对于厂房租赁,需要明确各种税收的承担。需要交纳的税费有哪些,由谁来承担,都需要具体明确。

4、承租人和租房人最好都有各自的陈述和保证。

5、需要明确装修的归属。尤其是在店面的租房中,装修是由谁来承担,一定要约定清楚。

6、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租房人要明确自己的这一项权利。

7、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者规定承租人有权转租。

8、明确违反陈述和保证以及其他条款的违约责任。

民房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房屋出租要办什么手续?

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出租登记,交纳规定税费;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移交房屋钥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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