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后物业费由谁承担
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房屋所有权人缴纳,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交物业费会怎么样
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业主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交纳业务费或者是在物业公司通知催缴的规定时间内还没有交纳物业费的,法院将对物业公司予以支持。在物业公司已经根据合同内容提供相关服务的前提下,如果业主表示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提供的服务或者自己不需要相关的物业服务,那么法院也是支持物业公司的。如果物业公司上诉至人民法院,那么业主就需要承担一切因为败诉产生的法律后果。
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基本合同义务,在没有足够的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是违约行为,物业公司会起诉业主,基本一起诉一个准,结果就是业主补齐未缴纳的物业费。
正常租房子物业费应该谁来交
租房子物业费一般是租客自己交,但是也有可能是房东来交,具体以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倘若在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谁交物业费,则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无明确约定,建议在租房签订合同签,仔细问清楚房东,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什么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最多18字)
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谁承担?
提供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城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这些单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管线和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但相关费用应由这些单位支付,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这些费用。一般情况下由承租人承担(合同约定),如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就是说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来自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通常情况下物业费和取暖费都是有业主承担的,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业主明确说明不想承担物业取暖的,价格可比市场价偏低出租,经双方协商客户同意,可有客户来承担。但;总体而言物业取暖一般是由业主承担的。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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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后物业费
房屋出租后物业费具体由哪一方承担,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经过协商自行约定。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 的约定交纳 物业服务费 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业主委员会 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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