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不同地方对于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不一。
以武汉为例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若干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的项目,其购房人购买房屋期满上市交易时,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并签订个人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且经济适用房只有满五年才上市交易,交易时候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综合地价款等税款。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确认自己满足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2、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上地址)。
3、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经过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可领取受理回执单。
4、等待审核。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乡镇政府)会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将材料报送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5、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6、选购住房。申请人在了解可供选择的房源各方面情况后,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选择,否则视为放弃。
7、办理准购证。选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到房改办办理准购证。
8、办理购房手续。申请人持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商办理购房手续。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
1、按照原批准用途办理出让手续,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35%;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0%;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5%;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25%;
2、原批准用途为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并按现时经营性用地的市场价格(备案评估地价,下同)减去原用途的现时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全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10%;
4、出让年限按国家规定最高可出让年期办理,即:住宅(含商品住宅)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40年;工业、综合用地等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最多18字)
山西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您要问的是山西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山西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部门将土地出让给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
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以武汉为例经济适用房买卖土地出让金=(房屋市场价格-房屋原购置价格)*70%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若干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的项目,其购房人购买房屋期满上市交易时,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并签订个人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原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宗地为划拨土地的,从同一建筑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土地出让年期,确定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期。土地出让年期最高不超过70年。
继同一建筑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后上市交易的其他房屋,土地出让金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的70%乘以年期修正系数后的标准收取。
扩展资料: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土地出让金的其他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由市、区房管和国土交易窗口受理,并按规定征收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出让金及相关房产交易税费后,分别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按本规定征收的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全额上缴市级财政,优先用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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