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将租赁物交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的合同。
该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租房合同一般是在成立时生效。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时间或者条件,则生效时间以约定为准。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
2、承租人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届满后仍未支付房租;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且存在房屋物权属有争议等法定情形;
4、其他约定或者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的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返还给出租人的一种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到该合同的如下特征:第一,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有偿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享有权利,也都负有义务。第二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第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第四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所以在租赁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原租赁合同所确立的租赁合同关系仍然有效,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承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借。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出租方、承租方的名称;出租房屋的名称、规格、等级、面积、单价、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支付期限;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双方的责任;优先权;免责条款;纠纷的解决等。
什么叫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是 房屋出租人 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又称租房合同。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的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返还给出租人。《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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