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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能出售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1:20:07 来源:网友投稿

办理了房产证的回迁房能出售。也就是说回迁房办理了房产证才可以进行买卖,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最好不要买。另外有些回迁房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时候,用回迁手续更名的方式卖房,这种情况是绝不能买的。还有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进行真实姓名的核查,查看回迁协议和身份证明等。

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1、回迁房这种房产类型在二手市场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已有房产证的回迁房: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如果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2、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而由于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一定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

3、部分的回迁房还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一些有信誉的大型的中介公司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回迁房过户流程

1、收回回迁房时要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房屋的《住宅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要核实房屋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2、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3、回迁房过户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交易,形式、种类也很多。每种交易都需要具备不同的条件,遵守不同的程序规则及办理相关手续,回迁房交易也不例外。回迁房过户是指房屋权人通过买卖、交换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拥有《房屋权证》的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对于已经获得权属登记证书的回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 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 土地使用权 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城中村改造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回迁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不能办理过户,买方的法律权益得不到保护。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 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回迁房一般分为有产权、无产权两种。有产权的又分为大产权、小产权,或叫全部产权、部分产权。对于拥有全部产权且已办了产权证的回迁房在买卖时,购买者只需要查验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便可进行交易。部分产权一般是指土地为划拨,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对于拥有部分产权的,暂不宜购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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